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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疆哈密市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招聘1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3 11:33:44
  2024年哈密市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招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4年哈密市中小学校面向社会开展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以下简称“引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岗位
 
  本次引才共有中小学校5所,引才岗位10个,引才数量13人。具体岗位详见《2024年哈密市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招聘岗位表》(附后)。
 
  二、引才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引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符合引才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7月3日(含)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应当具有良好的应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的能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6.学历要求: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且获得相应学位证书,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
 
  7.专业要求:所学专业须与所报岗位学科要求的专业相符,详见《2024年哈密市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招聘专业目录》。
 
  8.教师资格要求: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9.其他要求:同时须符合引才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
 
  四、引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7月3日-7月9日18︰00时。应聘人员登录哈密市中小学教师招聘系统(http://124.119.14.10/default.aspx?kszx=202113)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引才岗位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近期免冠正面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等证件照片(jpg格式,个人免冠照片大小50kb以下,其他证件照片大小600kb以下,分辨率最低为800×600像素)。应聘人员必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照片必须清晰,使用不合格的照片导致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填报的通讯方式应准确有效,并保证在报考期间联系畅通。
 
  2.网上资格初审:7月3日-7月9日。资格初审与网上报名同步开展,采取网上审查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提交网络报名信息后,可在次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可自行下载打印《2024年哈密市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招聘报名表》。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8月1日-8月2日
 
  2.资格复审要求:入闱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持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及岗位其它要求相关证明,按规定时间到市教育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查材料不完整或有虚假材料的、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不能进入考核等后续环节。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人才引进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依规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
 
  通过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可进入考核环节,考核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1.考核时间:8月10日(具体见考核通知单)
 
  2.考核地点:以发布公告为准。
 
  3.考核内容及方式:采取现场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和教育教学能力等。市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报考学段学科,在面试前1天通过哈密市政府网公布试讲课题。应聘人员考核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4.考核成绩计算:考核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核成绩当场公布。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同一引才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1:1确定体检环节人选。同一岗位的人员考核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成绩最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体检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原则上不在同一家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所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核人员自行承担。
 
  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从本岗位报名人选中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由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考察应届毕业生应听取学校相关组织意见;考察历届未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等灵活就业毕业生应听取居住地街道和辖区派出所意见;考察已参加工作人员应听取原工作单位意见。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调剂
 
  对因岗位报考人数不足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造成的空缺岗位进行调剂补录。根据岗位要求,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同学段同学科原则,调剂补充空缺岗位。调剂补录成功的考生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才,由市教育局通过哈密市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市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引才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引进人才聘用资格,并按照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八)聘用
 
  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才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用合同。凡拟引进人才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视为引进人才自行放弃聘用资格。
 
  五、引才政策
 

区域

学历/

职称

生活

补贴

职称职级

住房保障

购车政策

工资

待遇

服务期

哈密市直

单位

博士、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30万元/5年

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后考核合格的,可授予副高级职称(以考代评的专业除外)

1.提供周转使用的免租人才公寓一套(80平米左右);

2.服务期满5年后给予60万元购房补贴。

 

享有入职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津贴、福利、保险等待遇

5年

硕士、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15万元/5年

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后考核合格的,可授予中级职称(以考代评的专业除外)

1.提供周转使用的免租人才公寓一套;

2.服务期满5年后给予40万元购房补贴。

 

伊州区

博士、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30万元/5年

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后考核合格的,可授予副高级职称(以考代评的专业除外)

1.提供周转使用的免租人才公寓一套(80平米左右);

2.服务期满5年后给予60万元购房补贴。

对全职引进的博士、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每人一次性给予5万元购车补贴

硕士、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15万元/5年

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后考核合格的,可授予中级职称(以考代评的专业除外)

1.提供周转使用的免租人才公寓一套;

2.服务期满5年后给予40万元购房补贴。

对全职引进的硕士、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每人一次性给予3万元购车补贴

 
 
  备注:从市域外来哈参加线下考核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可凭个人的正规有效车票、机票享受一次性交通费用补助,每人500元。
 
  六、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引进人才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引进人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要求给予处理或处分。
 
  七、信息发布
 
  (一)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招聘公告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网址http://jyt.xinjiang.gov.cn/edu/)、哈密市政府网(网址:http://www.hami.gov.cn/)和微信公众号“哈密教育”发布。
 
  (二)报名、打印报名表均通过哈密市中小学教师招聘系统(http://124.119.14.10/default.aspx?kszx=202113)发布。
 
  (三)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公示等信息通过哈密政府网(网址:http://www.hami.gov.cn/)和微信公众号“哈密教育”进行发布。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
 
  八、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本公告由哈密市中小学校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哈密市委组织部(引才政策咨询):0902-2250150
 
  伊州区委组织部(引才政策咨询):0902-2253387
 
  哈密市教育局:0902-2257693
 
  哈密市人社局:0902-2232189
 
  伊州区教育局:0902-2232133
 
  纪检监督电话:0902-2253589
 
 
 
  哈密市中小学教师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