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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疆克拉玛依市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49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5 15:10:37
  2024年克拉玛依市企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为深入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围绕“一主多元”产业发展方向,加快集聚优秀人才,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人才逐梦之城”,克拉玛依市面向疆内外高校和社会各界引进企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493人。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引进岗位和需求专业详见《2024年克拉玛依市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计划》。
 
  二、引进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好,志愿服务克拉玛依建设。
 
  (二)已取得或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职称条件。
 
  (三)应聘人员年龄具体以岗位需求条件为准。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属引进范围:
 
  1.克拉玛依市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册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人员、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人才政策
 
  引进人才按照所报岗位类别分别执行国家、企业规定的工资、津补贴、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
 
  通过人才认定(评定)的,按照《克拉玛依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还享受下列人才政策(市内流动情形的除外):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享受5万元/月岗位津贴,提供人才公寓一套;在我市长期居住和服务,并在我市购房的,给予不低于150万元购房补贴。也可一事一议。
 
  (二)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博士生导师等:享受2万元/月岗位津贴,提供人才公寓一套;在我市落户购房,经考核合格,给予不低于80万元购房补贴。也可一事一议。
 
  (三)省部级(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学科、技术带头人:享受1万元/月岗位津贴,提供人才公寓一套,在我市落户购房,经考核合格,给予45万元购房补贴。
 
  (四)属于聘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享受安家费15万元和8000元/月岗位津贴,提供人才公寓一套,在我市落户购房,经考核合格,给予40万元购房补贴。
 
  (五)属于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享受安家费10万元和5000元/月岗位津贴,提供人才公寓一套,在我市落户购房,经考核合格,给予40万元购房补贴。
 
  (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享受安家费8万元,安排入住人才公寓,在我市落户购房,经考核合格,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
 
  (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安家费3万元,安排入住人才公寓,在我市落户购房,经考核合格,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八)“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享受安家费1万元,提供公租房1套,在我市落户购房,经考核合格,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
 
  (九)提供配偶就业及子女入学全方位服务。
 
  (十)提供的人才公寓、公租房使用期为3年。因房源紧张,无法安排入住的引进人才,可在我市范围内租房。根据不同的人才对象,每月提供租房补贴1440元至4800元不等。
 
  四、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将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等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岗位代码+本人姓名+学历+毕业院校+所学专业+联系方式”发送至报考单位邮箱(详见附件)及市人社局邮箱klmyrsj@163.com,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应聘信息如实填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二)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可进入面试考核环节。
 
  (三)面试考核。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组织召开网络供需见面会或现场面试、试讲考核等,重点了解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技术能力、综合素质、岗位匹配度等。面试通过人数达到岗位需求人数后结束该岗位招聘工作。
 
  (四)择优录取。报考事业单位人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用人单位报送的拟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认定材料,结合面试考核结果,组织开展人才认定工作,并报请市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拟引进人选。报考企业人员。引进人才与企业直接联系洽谈、双向选择达成就业协议。
 
  (五)考察公示。经健康体检、政治审查、公示公告等程序,均合格或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克拉玛依市委组织部、克拉玛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专线:市委组织部0990—6887142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90—6233207
 
 
  克拉玛依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