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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疆人民医院招聘17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7 17:22:4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始建于1934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管理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多年来,医院始终遵循“仁爱、诚信、博学、严谨”的院训,坚持“病人第一、服务第一、信誉第一,质量第一”的宗旨,持续改善医疗服务、不断提升医院品质,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医院学科齐全、技术高超,特色专科突出,设有52个临床科室、12个医技科室、18个行政职能部门。医院设有国家呼吸疾病区域医疗中心、设有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0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38个自治区级医学质量控制中心,41个专科列入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
 
  医院拥有PET-CT、320排CT、双源CT、3.0T核磁共振、伽玛刀、进口直线加速器、中子后装机等高精尖设备,学科种类齐全,技术力量雄厚,在各种常见病、多发病、疑难重症病抢救治疗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居全疆领先水平,部分学科达到国内领先水平。2018年获批国家呼吸疑难重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是新疆地区唯一一家入选呼吸专业的医院。医院建立了西北地区和中亚国家中首个达芬奇手术机器人系统技术中心,已完成达芬奇机器人辅助手术2700余例;精准医学中心推动二代基因测序技术项目落地完成基因检测1万余例;医学3D打印技术助力临床完成2700余例手术;成功实施国内首例心脏“双装置”联合植入治疗心衰手术,国内首例ECMO支持下重度心衰患者三腔起搏器除颤器植入术,国内首台5G远程指导下国产骨科机器人辅助髋关节置换手术,深度参与“全球最小磁悬浮人工心脏”临床注册试验,独立开展西北首例第三代磁悬浮左心室辅助装置(人工心脏)植入手术。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吸纳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医院学科发展需要,202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4名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现将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174人,其中医师岗位99人、护理岗位50人、技师岗位25人。招聘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要求:硕士第一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历(不含专升本)。医疗岗位需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医技岗位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护理岗位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含专升本)。
 
  (八)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本科毕业生不超过25周岁。不超过25周岁指1998年2月27日(含)以后出生;不超过30周岁指1993年2月27日(含)以后出生。
 
  (九)应聘者需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十)硕士研究生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本科学历人员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需取得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合格证书。其中护理专业本科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应达到300分及以上,护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应达到300分及以上。
 
  相关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日期均为招聘考试报名第一日。
 
  (十一)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 “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2月27日10︰30—3月3日18︰30
 
  缴费时间:2月27日10︰30—3月4日10︰30
 
  报名、缴费方法按照新疆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缴费有关要求进行。
 
  完成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于笔试前一周关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并妥善保管准考证。
 
  (二)笔试时间(笔试各科目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五、公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试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 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法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xjrsks.com.cn)查阅《报名流程》。报名时需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报名系统,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请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后,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
 
  应聘人员须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对应《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附件2),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条件的岗位报考。每名应聘人员只有一次报名机会,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
 
  2. 相关费用
 
  本次考试费用共计95元,其中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合计80元,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等困难群体,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可与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联系,办理减免费用等手续。
 
  (二)笔试
 
  1.考试科目和类别
 
  考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为医疗卫生类,含6个子类,分为公共卫生管理类、西医临床类、中医临床类、护理类、医学技术类和药剂类。各招聘岗位确定的笔试类别详见《自治区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2.考试要求
 
  笔试具体要求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
 
  应聘人员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3.笔试试卷命制
 
  笔试试卷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统一命制。
 
  4.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卷面满分为30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按5:5比例折算为百分制后,计入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公示后,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由自治区人民医院研究确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并及时发布。
 
  经甄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无效,并视情形予以违纪违规处理。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公布笔试成绩,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该网站相关公告。笔试成绩公布后,入闱面试的应聘人员按照自治区人民医院发布的公告,按时参加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
 
  5.特别说明:本次招聘考试,笔试前不进行资格审核,请各位考生诚信报考,严格按照该岗位的具体要求进行报考,如考生与报考岗位不符,取消该考生笔试成绩,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招聘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1. 参加面试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笔试环节有缺考科目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2.资格审查部门:自治区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
 
  3. 资格审查要求: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面试入闱人员须持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及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
 
  现场审核材料原件,交复印件留存,携带以下材料并按顺序排列: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为正反面复印;
 
  (2)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学历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学位认证报告打印件(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下载,应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必须带有效期内二维码;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成绩单或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国家规培合格证书、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范围须与所报考岗位及专业相符;
 
  (5)《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4)原件;
 
  (6)《自治区人民医院招聘人员政审考察表》(附件5)原件,由户口所在地社区或现住址(学校)所在社区审核,并加盖公章;
 
  (7)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工作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应聘者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
 
  (四)面试
 
  在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卫健委的监督指导下,由自治区人民医院组织实施面试及试工。
 
  1.第一环节(集中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须按照自治区人民医院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进行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2.第二环节(试工)
 
  应聘人员须参加为期10个工作日的试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试工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试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自治区人民医院官网公告。
 
  试工成绩满分100分,应聘人员试工考核成绩须达到60分试工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面试总成绩=集中面试成绩×40%+试工成绩×60%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40%+面试总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1. 体检组织和标准
 
  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自治区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体检,体检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2. 体检要求
 
  体检应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组织实施部门须提前通知参加体检的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体检人员按照自治区人民医院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三级甲等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原则上不在同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考察
 
  自治区人民医院组织实施考察,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
 
  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应届毕业生应听取学校相关组织意见,考察历届毕业生应听取居住地街道和辖区派出所意见,考察已参加工作人员应听取原工作单位意见,考察从事个体经营等灵活就业人员应听取居住地街道和辖区派出所意见。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应届毕业生因毕业院校原因不能及时提供档案材料的,须提供院校相关证明材料。
 
  (八)公示
 
  通过自治区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自治区人民医院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纪检监察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九)聘用
 
  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应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招聘单位可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须从报考相同岗位入闱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并对调剂补录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要求给予处理或处分。
 
  (三)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人社部规〔2019〕4号),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培训,以提高适应单位和岗位工作的能力。
 
  (四)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试工、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信息发布
 
  本次分类考试招聘公告、网络报名、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公布均通过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xjrsks.com.cn)发布。
 
  资格审查、面试、试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在自治区人民医院官方网站(www.xjrmyy.com)发布。
 
  八、其他事项
 
  (一)本招聘公告由自治区人民医院负责解释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991-8560087。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自治区人民医院官网(www.xjrmyy.com)进行公告。
 
  (四)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自治区人民医院官网(www.xjrmyy.com)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五)联系电话: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400-001-0370
 
  缴费咨询电话:95070
 
  纪检监督电话:0991-8562626
 
  政策咨询电话:0991-856008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