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新疆 > 全新疆

报名入口

2024年新疆塔城地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11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4 14:23:59
  新疆塔城地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招聘公告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塔”战略,集聚各方面优秀人才,切实为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结合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人才需求,2024年塔城地区面向社会开展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同时组建招聘团赴乌鲁木齐、石河子、北京、沈阳、锦州、大连等高校开展现场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对象
 
  急需紧缺引进人才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具有高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等。
 
  二、引才岗位
 
  岗位具体需求和条件,详见《新疆塔城地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表》。
 
  三、引才条件
 
  (一)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已取得或按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工作能力及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符合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特别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下列人员不属人才引进范围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参加“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3.本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或本地区辞职人员;被辞退、开除党籍、公职的;
 
  4.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引才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网、塔城党建网、“塔城人社”微信公众号、疆内外高校网等渠道,发布《新疆塔城地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25日
 
  2.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5月27日—2024年5月30日
 
  3.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引进人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参加现场招聘会的应聘人员须同步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通过访问网址:https://xjtc2024.zhaopin.com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024年应届毕业生上传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人员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5),新疆塔城地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新疆塔城地区2024年度企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2),选择符合所学专业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仅限填报1个事业单位引进岗位。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2)现场活动。人才引进招聘团于5月赴乌鲁木齐、石河子、北京、沈阳、锦州、大连等高校开展现场招聘活动。具体日程安排查看“塔城人社”微信公众号,有意向学生可自行选择参加。
 
  4.资格审查
 
  人才引进资格审查工作组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以电话、短信或在报名系统内提示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参加后续环节招聘。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三)考核
 
  考核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岗位匹配度、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特长、仪表举止等方面内容。
 
  1.笔试。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的岗位,视报名情况确定笔试(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应聘人员只需参加面试),笔试内容为报考相应岗位专业知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并按照招聘岗位与人数1:3的比例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入闱面试规定比例最后一名的,一同入闱面试。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且入闱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闱面试。
 
  应聘人员须按考试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按时参加笔试,笔试方式、笔试时间以公告为准。
 
  2.面试。面试采取线上或线下试讲、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最终结果以量化分值的形式向考生公布,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择优聘用。按照招聘岗位与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核成绩(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岗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3.成绩计算。
 
  (1)笔试岗位。本科学历及以上岗位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岗位。研究生学历岗位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面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按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塔城地区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检查项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提出复查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费用由复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拟考察人选通过函调方式,向拟考察人员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居民委员会、毕业院校学生管理部门或参加应聘前所在单位,征询拟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调剂
 
  对考核合格但未能入闱的考生,根据岗位需求进行调剂。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
 
  办理聘任手续。因考察、体检、公示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照考核量化分值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八)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2024年应届毕业生待完成学业后,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组织关系等资料到岗报到,不能在指定日期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文件下发后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服务期为6年(含试用期1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
 
  (九)岗前培训
 
  引进人才到岗后,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人事政策、心理健康、公文写作、礼仪礼节等。
 
  (十)企业招聘
 
  应聘企业岗位人员通过系统报名后,同时与用人企业联系,企业结合实际自主确定招聘程序。
 
  五、待遇和保障
 
  (一)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待遇保障
 
  1.编制保障。引进人才上岗后,直接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
 
  2.职称待遇。引进人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考代评专业除外):博士、硕士、本科学历人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分别授予(初定)副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上各类人才初次取得资格后不受岗位职数限制可聘任到相应的岗位等级。
 
  3.购房租房补贴。通过“绿色通道”引进的人才,除享受按国家规定执行的工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待遇外,还可享受以下政策:博士(正高)40万元、硕士(副高)25万元、本科15万元购房补贴;博士(正高)1.5万元/年补贴或120㎡左右周转住房、硕士(副高)1万元/年补贴或90㎡左右周转住房、本科0.8万元/年补贴或60㎡左右周转住房。
 
  4.购车补贴。引进人才在塔城地区内购买新乘用车辆的,按照“先购后补”原则,试用期满后最高给予10万元的购车补贴。
 
  5.面试补贴。对到塔城参加面试的考生,免费入住本地“人才驿站”,按照疆外1000元、疆内500元的标准报销来塔交通费,面试结束后组织在塔城免费一日游。
 
  6.探亲休假待遇。引进人才家在塔城地区以外的,根据单位实际每年按标准报销7次以内往返交通费,本人无法返回的可按标准1次报销1名直系亲属来塔往返交通费,次数计入干部本人探亲规定次数。对表现优秀的,免费参加地区组织的疗养活动。
 
  7.发放优才卡。配偶安置方面,引进人才的配偶是党政机关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按“对口对应、空编空岗”予以办理随调手续;配偶为编制外人员的,根据所学专业和特长推荐就业岗位。人才金融卡方面,持卡人享受人才服务银行VIP专属服务,引进人才最高享受200万元消费、创业等金融产品,贷款利率执行LPR利率。其他方面,引进人才还可享受工龄连续计算、助学贷款代偿、子女就学、免费体检、组织调训、“零门槛”落户等相关政策。
 
  8.项目支持。引进人才围绕本行业、本领域重点项目和难点工作立项研究的,设立专项人才项目进行重点培育、持续支持,其中30%可以用于个人奖金;对取得科研成果的引进人才,经评选最高给予100万元奖补,用于科研成果转化和推广。
 
  9.平台发展:引进的清华、北大等“双一流”国内重点院校优秀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采取先挂后任方式,到基层一线、重点岗位进行锻炼,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后备力量进行重点培养,符合条件的可优先提拔使用、表现突出的可破格提拔使用。
 
  (二)企业根据实际自主确定政策待遇
 
  六、纪律监督
 
  (一)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组织、人社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实现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按照相关条款给予处理或处分。
 
  (三)人才引进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病史等影响聘用及正常履职情形的,视情节轻重,直至取消引进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者本次报考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注意事项
 
  (一)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由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本《公告》确定的相关事宜,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招聘结束聘用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咨询及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10:00—14:00,16:00—20:00)
 
  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01—6221579
 
  2.监督电话
 
  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科:0901—6223804
 
  监督邮箱:tcrsjjck@sina.com
 
 
 
 
 
 
 
  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