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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疆医科大学新疆国际医疗中心(新疆国际医院)招聘20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07 16:02:38
  新疆医科大学新疆国际医疗中心(新疆国际医院)2024年第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及《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1号)等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200名,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国际医疗中心(新疆国际医院)(以下简称“医院”)于2024年4月成立,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五大中心”建设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医疗服务的标志性、示范性项目。医院将服务疆内,带动国家西部地区,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将以国家优质医疗资源高质量服务新疆地区与中亚及周边国家人民群众,引领国家医药健康服务向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模式转型。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管理为一体的大型国际化、智能化、现代化的新型综合性医院。
 
  二、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4年第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200名,其中医师68人、药师13人、医技人员15人、护理人员100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人。招聘岗位信息详见《新疆国际医疗中心(新疆国际医院)2024年第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政治立场坚定,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医疗事业。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七)应聘者年龄须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年龄,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不超过45周岁;硕士研究生学历应届毕业生不超过35周岁,历届毕业生不超过40周岁;大学本科学历毕业生不超过25周岁。
 
  不超过25周岁指1999年5月7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不超过30周岁指1994年5月7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不超过35周岁指1989年5月7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不超过40周岁指1984年5月7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不超过45周岁指1979年5月7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
 
  (八)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十)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3.党纪、行政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现单位不同意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劳动合同关系)的。
 
  6.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7.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工作人员情形的。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非考核制岗位)、面试、试工、心理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20日。
 
  2.报名方式:招聘岗位均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开展,请将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xjgjylzx@163.com)。详细操作见新疆国际医疗中心(新疆国际医院)应聘须知(附件5);
 
  3.报考护理岗位考生加入QQ群(群号:690678213),报考其他岗位考生加入QQ群(群号:564956093),请考生务必及时加入相应QQ群,以便关注各类通知信息,申请入群时备注“岗位+姓名+联系电话”;
 
  4.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详实,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2)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无效。GW004、GW005、GW006、GW007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或面试比例要求的,按规定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专业参照目录:大学本科学历岗位专业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4);硕士及以上学历岗位专业要求参照《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3)。
 
  (二)资格审查
 
  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及报名资格现场审核两个环节,报名资格现场审核将在试工报到时进行。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在试工报到时,请携带邮箱报名时上传的所有纸质版材料并按顺序排列。
 
  考核方式:
 
  岗位编码为GW001、GW002、GW003、GW004、GW005、GW006的考核制岗位,考核环节分为:面试、试工(含技能操作考核)两个考核环节,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面试成绩占40%、试工成绩占60%。
 
  岗位编码为GW007的考试制岗位,考核环节分为:笔试、面试、试工(含技能操作考核)三个环节,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试工成绩占40%。
 
  1.笔试
 
  (1)采取国家通用语言命题、答题,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在总成绩中按30%折合计算。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公告;
 
  (2)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3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达不到规定入闱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者,视为放弃应聘。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公告;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岗位编码为GW001、GW002、GW003、GW004、GW005、GW006的考核制岗位面试成绩在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岗位编码为GW007的考试制岗位面试成绩在总成绩中按30%折合计算。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应聘。面试结束后,结果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公告。面试合格的考生进入试工环节。
 
  3.试工(含试工考核)
 
  (1)试工:应聘人员应参加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试工,试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公告;
 
  (2)试工考核:试工结束后组织考核,包括试工考察表现和技能操作考核,试工考核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岗位编码为GW001、GW002、GW003、GW004、GW005、GW006的考核制岗位试工成绩在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岗位编码为GW007的考试制岗位试工成绩在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试工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公告。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试工考核者,视为放弃应聘。试工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4.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核制岗位GW001、GW002、GW003、GW004、GW005、GW006的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40%+试工成绩×60%。
 
  考试制岗位GW007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试工成绩×40%。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加试采取面试的形式开展。
 
  (四)心理测试
 
  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题型为客观题。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放弃应聘。
 
  (五)体检
 
  1.体检工作由医院组织实施。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公布体检名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2.医院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医院另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3.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组织安排体检。
 
  (六)考察
 
  1.将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由单位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资质等基本条件进行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提交医院党委会进行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公示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由公示组织实施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因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待遇参照医院相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到岗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七、咨询电话
 
  李老师、方老师:0991-2110860
 
  八、招聘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新疆医科大学纪委、人事处监督。
 
  监督电话:0991-2110030(新疆医科大学纪委)
 
  0991-2110072(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
 
  九、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公告。
 
  2.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新疆国际医疗中心(新疆国际医院)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