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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疆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事业单位招聘23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30 15:57:17
  2024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及时补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事业单位工作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法规政策,经研究,第七师胡杨河市将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30人,涉及158个岗位。其中教育教师类80人,医疗卫生类21人,综合管理类129人。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各类高校毕业生,部分岗位招聘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8年5月29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3年5月29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78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在服务期内的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6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2个月及以上)可报考。
 
  9.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招聘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度第七师胡杨河市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的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政府网(网址:http://www.nqs.gov.cn/)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智联招聘网站为指定报名网站,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登录智联招聘网站进行报名。
 
  报名链接入口:https://btqishi.zhaopin.com/
 
  五、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审批聘用。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30日10:00至6月13日14:00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登录智联招聘指定报名网站(https://btqishi.zhaopin.com/),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报名表),并上传以下材料的电子版: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2.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含预备)的应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未作要求的不提供)。
 
  4.岗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还需开具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5月30日10:00至6月13日18:00
 
  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上传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笔试条件人员。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https://btqishi.zhaopin.com/)点击右上角【查看报名状态】,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如未通过,请及时修改或改报其他职位。
 
  1.笔试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2.岗位取消
 
  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的岗位于6月14日上午12:00在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政府网(网址:http://www.nqs.gov.cn/)人事信息板块公布。被取消招聘岗位且不申请岗位改报的报考人员,报名费将于30日内通过原缴费渠道予以退费。
 
  3.岗位改报
 
  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14日16:00-18: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岗位改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再参与岗位改报。(岗位改报时间段内,对首次报名的考生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三)缴费时间
 
  2024年5月30日10:00至6月13日2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必须在2024年6月13日22:00前完成网上缴费,报名成功与否以缴费确认为准。笔试岗位报名、考试费用共计95元,免笔试岗位报名费15元。报考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
 
  缴费确认成功即代表报名成功,缴费确认后即可打印《报名表》,考生于2024年7月1日至6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及后续各招聘环节均须出具笔试准考证及报名表,请妥善保管。
 
  (五)笔试科目、时间、地点、方式
 
  笔试科目:笔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两科(汉语试卷),试卷满分均为100分。综合管理类岗位使用A类试题,教育教师类岗位使用D类试题,医疗卫生类使用E类试题。
 
  笔试时间:综合管理类2024年7月6日,教育教师类、医疗卫生类2024年7月7日。
 
  具体安排为:
 
  09:00-10: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2:30-14:00   综合应用能力测试
 
  笔试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具体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方式:现场笔试。
 
  (六)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师市人社局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以及未按照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信息在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政府网(网址:http://www.nqs.gov.cn/)人事信息板块公布。
 
  资格审查人员请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并有本人手写签名的《2024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笔试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人事管理权限在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须提供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还须提供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含预备)的,应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未作要求的不用提供)。
 
  6.岗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需开具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7.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携带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8.2024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院校出具盖学院章的大学成绩单。
 
  9.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七)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综合管理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教育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医疗卫生类岗位采取半结构化形式进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仅面向退役军人的岗位单另划定笔试分数线)。达不到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免笔试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数由用人单位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实际情况择优确定。
 
  (八)考试总成绩确定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2.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九)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十)递补
 
  面试合格人员在拟聘用公示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用人单位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牵头组织考察,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十二)公示
 
  第七师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政府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十三)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第七师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由各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到岗后最低服务年限5年,以报到之日起算。
 
  (十四)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招聘单位对考生资格条件、体检、考察等相关情况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监督
 
  第七师胡杨河市纪委监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92-3902001
 
  七、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招聘工作要求的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方式,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和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政府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本《公告》由第七师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2-3906059
 
  报名咨询电话:022-58703000转85882、85629、85010或0991-3754737
 
 
 
  第七师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