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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疆兵团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应急管理中心招聘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8 09:44:01
  2024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兵团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应急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及时补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做好2024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4〕3号)等有关法规政策,兵团应急管理局决定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兵团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应急管理中心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7名,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见《2024年度兵团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应急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度兵团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应急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人员,受到公务员管理部门辞退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兵团应急管理局官网(http://yjglj.xjbt.gov.cn) 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
 
  https://yjglj2024.zhaopin.com 为指定报名网址。
 
  五、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7月5日10:00至7月16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7月5日10:00至7月17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7月5日10:00至7月18日17:00
 
  (二)笔试时间、方式
 
  笔试时间:2024年7月27日
 
  笔试方式:线下笔试
 
  (三)面试时间、方式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现场结构化面试,具体要求见面试公告
 
  六、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审批聘用、到岗后资格复核。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应急管理局官网查询《2024年兵团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应急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需要咨询时,请拨打政策咨询电话。
 
  2.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登陆报名链接https://yjglj2024.zhaopin.com,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2024年兵团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应急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考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上传以下材料的电子版: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2)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含预备)的,应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未做要求的不用提供。
 
  (4)岗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还需开具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3.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查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已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资格初审和复审合格及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名单将在相关信息发布平台公布。资格初审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系统https://yjglj2024.zhaopin.com查询是否取得笔试资格。
 
  (三)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考试费用共计95元,其中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考试费每科40元。报考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逾期未成功缴费者不予安排笔试。
 
  (四)岗位取消或核减
 
  笔试开考比例,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者,通过原渠道予以退费。
 
  (五)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国家通用语言试卷),试卷满分均为100分。《职业能力测试》为客观性试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性试题。
 
  2.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由兵团应急管理局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统一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报考人员有一科无成绩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的一同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成绩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
 
  (六)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公布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后,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考试总成绩确定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2.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
 
  (八)体检
 
  1.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承担。
 
  2.由兵团应急管理局统一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组织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兵团应急管理局另行指定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所需费用由考生承担。
 
  (九)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体检等原因,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一)公示
 
  兵团应急管理局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应急管理局官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二)审批聘用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
 
  3.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拟聘用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十三)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兵团应急管理局对考生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监督
 
  兵团应急管理局机关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91—2358521
 
  八、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和兵团应急管理局官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本《公告》由兵团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1-2358613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22-58703000转85538/85054
 
  (咨询时间:10:00—19:30)
 
 
 
 
 
  兵团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