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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疆药品检验研究院(自治区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招聘1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2 09:50:01
  新疆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自治区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自治区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隶属于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县(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药品(含药用辅料、包装材料与容器)、医疗器械、化妆品检验检测及科研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5个岗位10名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详见《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自治区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体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工作积极、事业心强、勤奋敬业、作风正派;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身体健康,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人员(即1989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六)法律、政策规定不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与考察、公示与入职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7日24: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登录中国新疆人才网(网址:https://sy.xjrc365.com/)平台报名,具体操作参考详见《报名系统操作手册》(附件2)。
  3.报名要求:
  (1)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表》中相关要求,岗位所需专业可查询《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3)、《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4)、《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5)。
  (2)请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证件及其他材料扫描件,须保证图片清晰完整,并承诺报名材料真实、有效。
  (3)每个报名人员只得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自动失去报名资格,不得参加下一环节。
  4.报名所需材料:
  (1)《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自治区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扫描(附件6),照片为近期彩色蓝底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
  (4)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名证明扫描;
  (5)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质证明原件扫描。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1.资格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初审,择优进入资格复审,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告通知有效报名人员和资格复审时间及要求。
  招聘岗位与报名人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下一环节。
  2.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需现场提交前文所述证明材料原件,原件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复审不予通过。无故缺席或证件不齐均作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三)面试考核
  1.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告通知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及地点。
  2.面试考核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综合分析、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综合能力等方面。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人员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4.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与考察
  1.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告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和体检要求。
  2.组织入闱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由个人自理。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方面情况。
  4.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照应聘同一岗位面试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入职
  通过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入职使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使用资格。在职人员入职前须与原单位办理离职手续。
  签订劳动合同人员的工资及绩效按照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编制外人员薪酬管理规定标准执行。可按程序申请职称评审。享受所有法定公休假期、工会福利、健康体检、工作日餐食。符合有关条件的,可按程序申请职工宿舍。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由上级纪检部门和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纪检全程进行监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进行公告;
  (四)报名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信息提示;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自治区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负责解释。
  招聘联系人:刘老师、李老师
  咨询电话:0991-4335029、18199192136、13629940120
  纪检监督电话:0991-3635194、18199192093
  技术咨询电话:17799626298、17799269688
  附件:
  1.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自治区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表
  2.报名系统操作手册
  3.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4.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6.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自治区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