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财经大学2022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相关规定要求,经新疆财经大学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4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财经大学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唯一一所财经类高等学府,现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理学、文学六个学科门类,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现有42个本科专业、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学校秉持“经世济公、至善至诚”的校训,发扬“自强不息、严谨求实、开放包容、与时俱进”的大学精神,培养了一大批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新疆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招聘岗位人数
计划招聘专任教师4名,详见《新疆财经大学2022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招聘岗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风扎实过硬,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遵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三)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品行。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身心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1年8月5日(含)后出生。岗位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七)有关各岗位专业要求,请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2)、《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3)。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名称为一级学科,那么其下属的二级学科专业均满足招聘岗位的专业需求,以此类推。
(八)应聘人员须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及学位,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报名前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应聘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
(九)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十)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情见附件1)。
以上相关材料电子版需扫描清晰后在网络报名时按照要求予以上传。
(十一)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人员。
4.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五、发布招聘信息
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8月22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rst.xinjiang.gov.cn/,下同)、新疆财经大学主页(http://www.xjufe.edu.cn,下同)人才招聘专栏发布招聘信息。
六、报名
(一)网络报名时间:2022年8月10日18:00-2022年8月23日18:00。
(二)网络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进入新疆财经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zp.xjufe.edu.cn)注册报名。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条件、报名程序及有关注意事项,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或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在报名截止时间内,应聘须完成网络报名及相关附件材料上传工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三)报名咨询联系方式及联系人:0991—7842009(叶老师、依老师)。邮箱rszp@xjufe.edu.cn。
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八、考核
本次专任教师招聘采用考核方式进行,分为专业测试、面试两部分。
1.专业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学术能力以及教育教学理论等。根据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环节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按照有关要求调整为1:2比例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面试。通过试讲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课堂教学的掌控能力、教育教学方法以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3.考核总成绩。计算方法:考核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考核结束后,在新疆财经大学主页人才招聘专栏公布考核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
九、试工
根据考核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试工人选。试工时间三天。试工人员接到通知后到校试工,无故未按要求到校试工的,视为自动放弃。试工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十、体检
新疆财经大学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三甲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财经大学另选三甲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一、考察
新疆财经大学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审核考察。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十二、公示
新疆财经大学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已通过试工、体检、考察的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新疆财经大学主页人才招聘专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三、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岗位因不合格、取消资格或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人员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对递补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十四、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有关事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二)新疆财经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监督电话:0991-7842205。
十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财经大学主页人才招聘专栏及时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新疆财经大学没有电话和短信告知义务,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财经大学人才招聘系统和新疆财经大学主页人才招聘专栏发布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招聘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如遇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考核和考试有可能推迟或改为线上(网络)进行,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财经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
1.新疆财经大学2022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新疆财经大学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