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公告
一、学校简介
新疆师范大学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的师范院校,197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其前身是乌鲁木齐第一师范学校和新疆教师培训部。学校现有20个学院,其中,马克思主义学院为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现有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1个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63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覆盖了10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1个,拥有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全国高校辅导员发展研究中心、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中心、自治区重点学科、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自治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文化润疆研究院、涉疆问题研究院等25个自治区及以上学科平台,可为专业技术人才提供良好的事业发展平台和科研育人环境。
学校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现有温泉、昆仑、文光三个校区,分别坐落于水磨沟区观景路100号、沙依巴克区新医路102号、新市区喀什东路16号。
二、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师德高尚、学风诚信、治学严谨。
(二)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优秀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引进待遇
(一)各学科急需的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和人才团队按照学校相关要求,采用“一事一议、一人(团队)一策”的方式研究确定并兑现相应待遇。
(二)杰出人才
1.杰出人才A类:安家费50万元(免税);博士专项津贴(岗位津贴)12万元/年,享受3年;
2.杰出人才B类:安家费50万元(免税);博士专项津贴(岗位津贴)10万元/年,享受3年。
(三)优秀博士
1.优秀博士一层次:安家费50万元(免税);博士专项津贴(岗位津贴)8万元/年,享受3年。
2.优秀博士二层次:安家费30万元(免税);博士专项津贴(岗位津贴)6万元/年,享受3年。
3.优秀博士三层次:安家费15万元(免税);博士专项津贴(岗位津贴)4万元/年,享受3年。
(四)其他待遇
1.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科类5-3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5-15万元。
2.岗位激励:学校设有领军岗、重点岗,每月津贴5700-12000元(与岗位津贴就高享受);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每月津贴500-1500元;新师学者每年为10万元/人,青年拔尖人才科研扶持金10-20万元(三年培养周期)。以上岗位可同时申报。
3.薪资待遇:除基本工资外,优秀博士二层次及以上兑现专业技术七级待遇,博士后兑现专业技术四级待遇,享受2年(增资部分在津贴中发放)。
4.职称晋升:已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经审核认定符合要求的,按现有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次年可参评副教授。
5.符合条件的,推荐申报自治区“天池英才”引进计划,每人可给予20-50万元一次性生活补助和每年最高30-100万元的经费资助(三年培养周期)。
6.解决青年公寓、周转房;安排子女入学入托(附属中学为自治区示范性高级中学);协助解决配偶工作等。
四、加入我们
(一)按照要求提交《新疆师范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等材料,文件命名为“应聘学院+姓名+专业名称”发送至邮箱:rsc@xjnu.edu.cn。
(二)学校及时回复应聘信息,组织专家进行面谈和试讲,择优确定人选,按照自治区关于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三)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景路100号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830017
联系人:赵老师、梁老师
联系电话:0991-4112132
新疆师范大学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12日
附件1:新疆师范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2:新疆师范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专业需求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