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供销技师学院(新疆供销学校)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经新疆供销技师学院(新疆供销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新疆供销技师学院(新疆供销学校)成立于1954年,是一所集中专、技工、岗位技能培训与鉴定、成人函授教育为一体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自治区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隶属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管理。学校拥有乌鲁木齐校本部(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北东路677号)、石河子校区(石河子市东环路208号)、阿克苏校区(阿克苏市南昌东路35号)等三个校区。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四、招聘原则
新疆供销技师学院(新疆供销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详见附件1)
(五)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7年4月12日(含)后出生;具体岗位年龄详见(详见附件1);
(七)各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必须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时请提供所受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如毕业证、学位证不显示招聘岗位所列的二级学科,请同时提供成绩单;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往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应聘人员要求普通话测试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1);
(十)各岗位专业要求请参考《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4)、《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5)、《2021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附件6);
(十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六、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新疆供销技师学院(新疆供销学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供销技师学院(新疆供销学校)官网(网址:http://www.xjgx1954.com)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公告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发布信息期限为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21日(具体时间以人社厅网站发布信息时间为准)。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供销技师学院(新疆供销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3日12:00-2023年4月21日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具体时间以人社厅网站发布信息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报名材料通过邮箱发送至王老师处,邮箱:1211023385@qq.com。
3.报名咨询电话:王老师联系电话:0991-6656274
(以上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10:30~13:00,下午15:30~18:00)
4.报名所需材料:
(1)《新疆供销技师学院(新疆供销学校)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扫描件;
(2)新疆供销技师学院(新疆供销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表(附件3)电子版;
(3)个人简历扫描件;
(4)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5)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毕业生推荐表扫描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交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扫描件;
(6)需提供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测试证书扫描件;
(7)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扫描件(附件7),否则不予以资格审查;
(8)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提交近6个月内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党员证明扫描件;
(9)职称证、资格证及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扫描件;
(10)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表填报中须提供的相应证明: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或志愿服务证书扫描件;“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扫描件;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表中填报涉及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以上报名材料扫描件均需扫描为JPG格式,扫描件要清晰、大小适中,将扫描后的材料依照以上顺序编辑插入在同一个WORD文档中,同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至一个文件夹中,以“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格式命名文件,例:“B1001-现代农业系专职教师-张三”,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未按要求发送即视为报名材料不符合报考要求,将做退回处理,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材料中要求的材料请妥善保管纸质版,进入面试人员需提供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招聘工作任一阶段如发现提供材料虚假或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将取消应聘及录取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5.注意事项: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材料提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取消报名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4)报名截止后,资格审查仅限于2023年4月21日18:00前提交有效报名材料的人员,资格审查时间结束前还未按照邮箱退回意见(只1次退回意见)重新提交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
(5)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官网(网址:http://www.xjcoop.com/)、新疆新疆供销技师学院(新疆供销学校)官网(网址:http://www.xjgx1954.com)上进行公示。
(四)考试
新疆供销技师学院(新疆供销学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
1.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30%折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知识理论能力。
(2)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在新疆供销技师学院(新疆供销学校)官网(网址:http://www.xjgx1954.com)上公布。
(3)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前一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4)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官网、新疆供销技师学院(新疆供销学校)官网上公布。
2.面试
(1)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新疆供销技师学院(新疆供销学校)官网上进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试讲(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分别以60%和40%折合计算。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60%+试讲成绩(技能测试)×40%)×70%。若总成绩相同,由新疆供销技师学院(新疆供销学校)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者除外)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官网、新疆供销技师学院官网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并在新疆供销技师学院(新疆供销学校)官网公布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
2.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3.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新疆供销技师学院(新疆供销学校)另行指定二级甲等医院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4.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由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新疆供销技师学院(新疆供销学校)可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组织安排体检。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官网、新疆供销技师学院(新疆供销学校)官网公布。
(六)考察
新疆供销技师学院(新疆供销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
新疆供销技师学院(新疆供销学校)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新疆供销技师学院(新疆供销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新疆供销技师学院(新疆供销学校)官网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供销技师学院(新疆供销学校)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院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院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院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新疆供销技师学院(新疆供销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监督电话:0991-6621054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供销技师学院(新疆供销学校)官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新疆供销技师学院(新疆供销学校)官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供销技师学院(新疆供销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新疆供销技师学院(新疆供销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下载)
2.新疆供销技师学院(新疆供销学校)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下载)
3.新疆供销技师学院(新疆供销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表(下载)
6.2021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下载)
7.同意报考证明(下载)
新疆供销技师学院(新疆供销学校)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