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法〔2017〕143号)和《十二师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要求,十二师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
5.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一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在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或具有法院工作经历者的优先录取;
8.具有新疆乌鲁木齐、兵团十二师户籍人员。
9.符合应聘职位要求和其他具体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不良诚信记录情形的;
6.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2023年十二师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附件2)。
(四)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法院审判事务性工作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案件材料接收、录入、装订、保管和归档;
5.法律文书校对、印制、收发和各类工作材料的管理;
6.宣传报道和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7.完成院党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招考程序及方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发布公告
在十二师法院官方微信(微信公众号:第十二师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四、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7月2日(每日上午10:30-13:00,下午16:00-18:30);电子版发邮箱(17853537329@163.com),纸质版材料在笔试时提供。
报名步骤如下:
1.填写报名表: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填写《十二师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粘贴本人近期(半年内)免冠正面证件彩色一寸照片。
2.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至兵团十二师法院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资料:①《报名表》(一式二份);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④本人近期(半年内)与《报名表》同底免冠一寸彩照3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工作人员登记相关信息,发放报名序号。
3.领取准考证:
完成报名、资格审查流程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2023年7月5日,上午10:30-13:30,下午16:00-20:00)携带本人身份证至第十二师中级法院政治部领取准考证;因特殊原因不能现场领取的,可邮箱联系发送(17853537329@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视为放弃笔试。
五、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1.考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计算机应用、时事等综合知识。
六、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
1.确定面试入围名单: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入围的考生可接到电话通知或者在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查询入围面试人员公告。
2.资格复查:
(1)入围面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详见入围面试人员公告),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到十二师法院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准考证。
(2)未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
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人际交往、主动性、应变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
七、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入围名单
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名单在十二师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发布。
2.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人员按规定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3.考察
由十二师法院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考生,从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及其他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等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
1.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根据岗位安排,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第十二师中级法院官方微信公示5个工作日。
2.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招聘人选。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与第十二师中级法院签订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九、岗位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所需经费由十二师财政部门予以统筹保障。
1.聘用人员试用期月工资25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参照十二师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公务员工资标准执行,固定薪酬待遇为每月4600元左右(含个人缴存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聘用期间根据工作表现可享受一定的绩效和福利待遇。
2.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制式服装。
3.按照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4.工作地点为乌鲁木齐市。
十、其他
1.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及聘用阶段等全过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请考生及时关注公告信息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通讯未达或联络不上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十二师法院保留对本次公开招聘的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0991-3778903、18139676806
监督电话:0991-3778882、3778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