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经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8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3年,是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多层次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自治区唯一一所以培养交通运输类专门人才为主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是交通运输部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同时也是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和自治区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被誉为“新疆交通运输人才的摇篮”。
学院紧紧围绕服务教育强国和交通强国战略,不断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和资源配置,构建了以打造交通建设工程技术与管理、交通车辆工程技术与服务为国家级高水平专业群,重点建设交通机电工程技术与服务等4个专业群为自治区级高水平专业群为目标,并向建筑工程技术与管理、航空技术与管理2个专业群拓展的适应综合交通运输的“陆海空轨运联动、人车路物智协同”的“242”八大专业群体系。学院开设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等33个全日制高职专业,覆盖了公路、轨道、水运、物流及综合交通运输领域;与昌吉学院、喀什大学等5所疆内本科院校联合开办6个“3+2”“4+0”两种培养模式的本科专业。目前学院拥有国家级骨干专业10个、中央财政支持专业2个、自治区首批骨干专业群1个,自治区特色专业9个。
多年来,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团结、进取、务实、创新”的校风和“励学笃行”的校训,培养对党忠诚,基础理论扎实,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二、引进对象
1. 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2.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年龄根据专业紧缺程度可适当放宽。
三、基本条件
(一)思想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风扎实过硬,自觉服务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新疆工作总目标,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二)个人能力条件:能胜任主要课程的讲授,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实践)能力,具有较强的学术(技术)交流能力、竞争意识和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
(三)个人身体条件:身心健康,能胜任学院岗位所需。
(四)符合《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附件1)中所要求的岗位条件。
四、人才待遇
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安家费按照“一人一策”原则确定;博士发放安家费50-100万元,具体按照“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原则确定。
支持引进人员申报国家级纵向课题、企事业单位横向课题以及科研项目。同时积极推荐其申报自治区“2+5”重点人才项目,具体以每年申报通知为准。
五、报名方式
下载《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附件2)并将《申报书》及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xjjtxyzrc@163.com。报名材料按照“姓名+岗位代码+材料名称”命名。
六、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年度有效,招满为止。
七、考核
学院将适时组织专家进行考核。其中,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采用试讲方式进行考核;博士及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采取面试方式考核。
考核合格分数线60分,择优确定人选,并按照自治区关于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八、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有关事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二)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由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991-3392009
九、联系方式
(一)通讯地址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永顺街478号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邮政编码:831401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991-3392333
附件:1.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