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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疆理工学院招聘2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4 14:34:51

新疆理工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要求,经新疆理工学院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理工学院是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本科高校,其前身为始建于2002年的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校址位于乌鲁木齐市。经阿克苏地区申请,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于2015年搬迁至阿克苏市办学,由阿克苏地区建设,归阿克苏地区管理。2019年,经教育部评估批准,转设为新疆理工学院,为省属本科院校。2020年整体划转自治区人民政府管理。

新疆理工学院位于天山托木尔峰南麓,塔里木河源头,素有“塞外江南”美誉的阿克苏市,校园占地面积3000余亩,一次规划,多期建设。学校隔街与疆内最大的国家湿地公园相望,具有校在林中、湖在校中、人在园中的良好生态育人环境。

学校现有机电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能源化学与工程学院、理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经济贸易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公共基础部等9个教学机构,38个本科专业,在校生15000多人,教师800多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132名。

学校目前有国家一流专业1个、自治区一流专业5个,自治区级一流课程4门,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2项。获批自治区级现代产业学院和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各1个、自治区级教改项目21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56项,自治区级“天山创新团队”、工程技术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科普基地、院士工作站各1个。各类科研项目获批248项,获得地厅级科研成果奖3项,各类发明专利61项、自治区专利奖1项,出版专著教材19部。

学校立足阿克苏,扎根南疆,面向全疆,放眼全国,秉持“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校训,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学生获得自治区及以上学科竞赛奖项568项,获批自治区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72项,创新创业的主要做法在人民日报、新华网等权威媒体刊发报道,极大地提升了学校的美誉度和影响力。研究生报考率逐年递增。众多毕业生选择在新时代扎根边疆、奉献边疆、建功边疆。学校培养的人才在全国各地、疆内疆外交互流动,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详情见学校官网:http://www.xjit.edu.cn)

二、招聘范围及岗位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发布招聘信息

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9月7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xinjiang.gov.cn/,下同)、新疆理工学院官网(http://www.xjit.edu.cn,下同)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四、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8月24日(含)后出生;

(八)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1);

(十)往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研究生及以上的,专业要求参照《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3、4),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专业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附件5);

(十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4.高校在读人员,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研究生人员;正处在公务员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聘用)环节的人员;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人员。

五、公开招聘原则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4日12:00时至9月7日20:00时止。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名资料投递邮箱为xjlgrsc@163.com。报名材料以“应聘岗位代码+获取招聘信息途径+所学专业+学历+姓名”命名。

(1)应聘人员登录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或新疆理工学院主页“人才招聘”专栏,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将报名表(附件2)按要求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选择多个岗位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报名所需材料:(以下材料请按顺序打包附在《报名表(附件2)》后,网上报名时提供原件扫描件,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新疆理工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硕士、博士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扫描件;

(4)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职称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交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7)业绩、科研成果、获奖、任职经历等材料清单及佐证材料。

4.报名截止时间内,需完成网络报名和附件上传工作。应聘人员所填写的基本信息要求完整、准确,如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是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5.新疆理工学院人事处咨询电话:0997-2205508。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理工学院组织,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按时(2023年9月7日20:00前)提交各项材料,资格审查资料不全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新疆理工学院官网发布。请在网络报名结束后及时关注新疆理工学院官网主页的通知公告。

(三)考核

1.所有岗位均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事项网络报名结束后,将在新疆理工学院主页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2.考核由新疆理工学院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相应环节。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报名结束后在新疆理工学院官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3.考核当日,入闱考核人员经确认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迟到15分钟不予进场。

4.考核通过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包括学术水平答辩及专业水平认定。学术水平答辩主要考量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及科研能力,专业水平认定主要考量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及实践技能。应聘人员总成绩须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5.考核成绩当场宣布。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6.考核结束后,入闱体检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将在新疆理工学院官网上公布。

(四)体检

新疆理工学院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由新疆理工学院组织实施。根据应聘人员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个工作日内,由学校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五)考察

新疆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新疆理工学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新疆理工学院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理工学院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招聘监督与纪律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新疆理工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

监督电话:0997-2205432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新疆理工学院官网及时发布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新疆理工学院官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相关费用,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理工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新疆理工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

      2.新疆理工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3.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4.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