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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疆泽普县事业单位招聘39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3-08-24 14:34:40

泽普县2023年下半年泽普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3年下半年泽普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人。

一、报名条件及招聘对象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年龄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7、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本次招聘考试中报考人员涉及年龄、政治面貌、学历、学位、普通话水平、相关工作经历和各项资质(资格)条件等需要明确计算截止时间,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24日。

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8月24日(含)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8月24日(含)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8月24日(含)后出生。其他有关年龄的计算方法可依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学历要求

1、招聘岗位及专业学历要求详见《2023年下半年泽普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附件2)。

2、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在符合专业等招聘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2、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尚未解除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用人单位开除公职、辞退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7、参加教师招聘考试被正式聘用,尚未入编的工作人员或“定向免费师范生”、“定向免费医学生”等已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未满的。

8、按照回避规定,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9、本人有严重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凡在招聘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招聘方式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各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4日—8月28日(10:00-18:00)。

2、报名程序

(1)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不收取费用,登录泽普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jzp.gov.cn),进入考试报名系统注册报名。

(2)按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3)报考人员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符合自身所学专业及学历要求的岗位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4)上传电子证件照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JPG格式,1MB以下。

(5)请考生仔细阅读《简章》及《岗位表》,本次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初审,待笔试通过入围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

(6)考生须保证填报信息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后续环节发现证件、材料不实,填报信息虚假等情况而导致取消资格,其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含时事政治)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语种:所有考生笔试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国语)答题,闭卷方式进行。

3、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2023年8月31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泽普县人社局一楼大厅。

考生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请勿关机、停机、更换电话号码,如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泽普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jzp.gov.cn)进行公布。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以上时间、地点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变化的,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入围人员确定: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确定资格审查入围人员,按照1:3的比例入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入围;笔试成绩相同者占入围资格审查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者,一同入围下一环节。

2、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同时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入围,资格审查递补只进行一次。

3、资格审查要求: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需持《笔试准考证》、《2023年下半年泽普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3)、有效期内的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认证报告以及岗位要求其他印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所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5、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地点等相关要求在泽普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jzp.gov.cn)统一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泽普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jzp.gov.cn)统一公布。

2、所有考生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国语)答题;

3、进入面试人员,须在开考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

4、面试时,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未提供者,不得参加面试。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公布,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6、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7、入围面试人员在面试开考前一天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职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入围,面试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考察

1、体检组织和标准。入围体检人员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前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4)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要求。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岗位出现空缺,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

3、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生须填写《2023年下半年泽普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附件5)。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毕业证、考察表、个人档案原件统一送交泽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加考察。因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与聘用

1、考察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通过泽普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jzp.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入职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到后,与招聘单位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为三年。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不适合工作岗位要求的,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三、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1、2023年下半年泽普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已签定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须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前提供解除聘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

4、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查询有关事项公告,凡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造成取消招聘资格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政策解释

1、本《简章》由泽普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泽普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jzp.gov.cn)通知为准。

3、问题咨询及联系方式:有关考试等具体事项请向泽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

咨询电话:0998-8255862(泽普县人社局)

咨询时间:上午10:30-14:00,下午16:00-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