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城县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要求,经叶城县人民医院党委会议研究,报喀什地区有关单位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叶城县人民医院始建于1943年,坐落于昆仑山脚下享有“金果玉叶铜铁之城”之称的叶城县,叶城县人民医院历经八十余载的发展与建设、传承创新,经过几代医人的艰苦努力,现已发展为叶城县唯一一所学科配套、设备完善、技术力量雄厚,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120功能于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承担着叶城县全县群众医疗救治工作。是省部共建中亚高发病成因与防治国家重点实验室叶城工作站;新疆医科大学实习医院;国家千县工程建设单位。
医院现有职工1271人,中高级职称190人,其中正高职称34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33人、中级职称123人,医院核定床位450张,实际开放床位已有900张。总建筑面积45384.97平方米的新院区建设项目稳步推进,“一院两区”的战略布局初步形成。
二、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县卫健委、县人民医院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三、招聘原则及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操作考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招聘职位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叶城县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五、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政治立场坚定,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医疗事业;
5.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须具备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
8.应聘者须符合相应岗位的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40岁及以下,30岁以下(30岁指1992年8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岁,副高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岁。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二)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在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方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因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3.与原单位未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正处于其他公务员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考察、录取环节;
5.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及专业条件要求的;
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六、公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操作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采取邮箱投递相关材料,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考生自2023年10月23日10:00起至10月27日18:00,按要求投递个人简历、简历上附电子版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职称证,工作经历证明,及考核证明,将所有材料投递到邮箱:1710906476@qq.com,逾期不再接受报名(以系统收到的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叶城县人力资源与保障局组织,资格审查中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按时提交各项材料,资格审查资料不全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可于2023年10月27日18:00前修改完善相关信息重新提交报考申请,也可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前,报考者要仔细阅读相关公告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确认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报考者误报、错报职位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与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各职位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现场写出书面申请后经同意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算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三)笔试(卷面满分100分)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2.笔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试时间公布在叶城县人民医院公众号上,请考试人员及时查阅。准考证于考试前两日在叶城县人民医院人事科领取。
3.笔试科目:《三基三严知识》。
①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作弊者,卷面成绩视为零分。根据笔试情况确定分数线。
②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4.考生可于笔试结束五天后予以公布,请在叶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和叶城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查询笔试卷面成绩。
(四)操作考试:
由医务科确定操作项目考试,参加笔试成绩合格,可进行操作考试、由医务科组织考试,考试成绩按比例汇总到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操作成绩×50%
5.考生可于操作考试结束五天后予以公布,请在叶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和叶城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查询操作考试成绩。
(五)面试资格确认
1.面试资格人员的确定根据各职位聘用计划数,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资格确认。进入资格确认人员名单,请在叶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和叶城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笔试作弊或缺考者,不列入资格确认范围。
(六)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为准。
1.面试办法:
(1)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
(3)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2.其他要求
(1)考生面试结束后评委进行现场打分(在每位评委打分的基础上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计算平均分),计算出成绩(4舍5入,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七)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考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总成绩并列时,一起进入下个环节。(仍出现并列的,采取面试加试)。
总成绩将在叶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和叶城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中予以公布,请届时查看。
(八)体检
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叶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甲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叶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指定二甲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如体检合格者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核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参加体检等后续环节的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事业单位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叶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和叶城县人民医院公众号中予以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查看。不按时查看的由本人承担后期责任。
因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考察
1.对于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对进入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同时进行资格复查。因考察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2.由叶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能力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考察。
3.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4.因考生自动放弃考察形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叶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和叶城县人民医院公众号中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叶城县人民医院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实行岗位管理。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要求给予处理或处分。
(三)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人社部规〔2019〕4号),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培训,以提高适应单位和岗位工作的能力。
(四)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话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本次招聘,严格按报考职位聘用,不允许跨职位调剂聘用。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操作考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六)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七)本方案中所涉及的或未涉及的事项,由招聘工作组织部门(叶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叶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叶城县人民医院)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补充。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998-5797870(叶城县人社局)
0998-7298583(叶城县人民医院)
监督电话:0998-7201470
附件3:2023年叶城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
叶城县人民医院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