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加快集聚优秀人才,服务全县高质量发展,尼勒克县启动2023年第二批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工作,面向疆内外高校和社会各界引进各类人才15人。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符合尼勒克县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县域内重点行业、领域竞争优势的人才。
岗位条件:引进人才原则上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属尼勒克县急需紧缺特殊专业的,可放宽到全国“双一流”、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医疗类岗位放宽到获得学士学位且为尼勒克县医疗类紧缺专业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引才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志愿服务尼勒克建设。
2. 已取得或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
3. 应聘人员年龄条件:博士研究生学历人才年龄一般为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一般为30周岁及以下,本科一般为28周岁及以下,职称引进的一般为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2023年9月30日)。对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特别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具体以需求目录要求条件为准。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属于引进范围:
1. 自治州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册人员;
2. 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人员、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 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5. 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6.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优惠政策
引进人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补贴、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还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考核进编。通过考核进编引进的人才,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文件规定程序进行。
2.职称待遇。通过招聘、调动方式引进的人才在专业技术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可不受学历、资历等条件限制,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不受岗位限制,优先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作出突出贡献的,可低职高聘或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3.住房及其他待遇。引进到尼勒克县的高层次人才,经试用考核合格,表现优秀的,由用人单位申请,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提供120㎡住房一套,按照相关规定解决自治州事业编制;获得硕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提供100㎡住房一套,按照相关规定解决自治州事业编制;获得学士学位的“双一流”、985、211高校以及所学专业为尼勒克县紧缺专业的一般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按照相关规定解决自治州事业编制;安家费等其他待遇呈报县委人才领导小组“一事一议”审批。享受政府住房待遇的,在尼勒克县连续工作8年以上,房产可直接赠予;关于部分在恋爱或恋爱关系人员,在尼勒克县工作期间结成夫妻关系的,8年工作期满后,可单方获得赠予房屋产权。对双方产生歧义的,参照《尼勒克县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寓楼分配入住协议》执行(后附协议内容)。
4.探亲待遇。引进人才5年内每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为30天。5年后,执行国家、自治区干部职工探亲假规定。探亲由县财政报销往返交通费用和住宿费。
四、引才程序
(一)应聘报名
自公告之日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可直接与尼勒克县引才专项办联系,报名工作统一通过网上邮箱完成报名应聘,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
(二)资格审核、面谈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人员,可进入初审环节,适时召开网络供需见面会或现场面谈面试,重点了解能力素质、岗位匹配度、专业特长、来尼意愿等。
(三)择优录用
根据面谈、审核结果,成绩合格且达成初步引进意向的,签订意向协议,报请人才引进协调小组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
(四)考察公示
经资格复审、健康体检、公示公告等程序,均合格或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每种类型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获奖证书等扫描件发送至尼勒克县委组织部邮箱。
(六)其他事宜
1. 应聘信息应如实填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2. 凡有意愿来尼勒克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人才,在公布的岗位需求目录中未找到合适岗位或无相关专业的,可选择填报与本人所学专业相近或相关领域职位,县引才工作协调小组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择优确定。
3. 受邀来尼参加供需见面会的应聘人员,达成入职协议的,可按标准由用人单位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俊超 18999003445(微信同号)
传真:0999-4622470
报名邮箱:nlkzzbrcb@163.com
中共尼勒克县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