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补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3〕11号)精神,经研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兵团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其中兵团生态环境第一监测站(兵团污染源监控中心)8名、兵团辐射环境监督站3名、兵团生态环境第三监测站1名、兵团生态环境第五监测站1名。涉及9个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3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具有学历和学位证书)。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92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7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审查及复审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下同)和兵团生态环境局政务网(http://sthjj.xjbt.gov.cn/,下同)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智联招聘报名系统(https://shengtaihjj.zhaopin.com, 下同)为指定报名网站,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段登录智联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五、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3日10:00至11月24日18:00。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1月13日10:00至11月25日18:00。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11月13日10:00至11月25日24:00。
岗位改报时间:2023年11月26日10:00至17:00。
(二)笔试时间、方式
1.笔试日期:预计2023年12月3日(具体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方式:线下(现场)笔试。
3.笔试地点:乌鲁木齐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时间、方式
1.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生态环境局政务网,以免错过面试时间。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缴费、岗位改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审批聘用、到岗后资格复核。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和兵团生态环境局政务网查询《岗位表》,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2.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2023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上传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2)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还需开具工作经历证明,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工作经历。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网上资格审核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登录智联招聘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如未通过,请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确认
报名及笔试费用共计95元。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必须在2023年11月25日24:00前完成网上缴费,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报名失败。
5.笔试开考比例
此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岗位报名情况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岗位取消
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于11月26日10:00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生态环境局政务网公布,被取消招聘岗位且不申请岗位改报的报考人员,予以退费。
7.岗位改报
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26日10:00-17:00登录智联招聘系统报名网站(https://shengtaihjj.zhaopin.com)进行岗位改报。其他缴费成功的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再参与岗位改报。(岗位改报时间段内,首次报名的考生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8.打印准考证
缴费确认成功即代表报名成功,考生于11月30日至12月2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及后续招聘环节均须出具笔试准考证及报名表,请妥善保存。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国家通用语言试卷),试卷满分均为100分。《职业能力测试》为客观性试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性试题。
2.笔试时间
预计2023年12月3日(周日)。具体安排为:
10:00—11:40 职业能力测试
12:00—14:00 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
乌鲁木齐市(具体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方式
线下(现场)笔试。
5.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由兵团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人事处)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统一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或报考人员有一科无成绩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生态环境局政务网公布,也可登录系统智联招聘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三)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名时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不完整或不规范的,需按规定时间再次完善。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复审合格及进入面试人员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生态环境局政务网公布。
(四)面试
1.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可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生态环境局政务网查询面试成绩。
3.面试时间:以正式面试通知为准。
4.面试地点:以正式面试通知为准。
(五)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生态环境局政务网公布。
(六)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七)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在与考生签订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采取实地考察和委托考察相结合方式进行。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坚持政治标准第一的原则,严格把好思想政治素质关,确保政治合格、思想过硬。考察结果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
兵团生态环境局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和兵团生态环境局政务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因公示未通过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一)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信息、体检结果、考察情况进行复审,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监督
兵团生态环境局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91-2890217
八、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生态环境局政务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本《公告》由兵团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人事处)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991-2890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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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