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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疆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13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6 15:27:57

和田地区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受各招聘单位委托,和田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本次公开招聘共计90个岗位13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须为应、历届毕业生)、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7年10月31日(含)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10月31日(含)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10月31日(含)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和田地区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8.在符合专业等招聘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技师(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中专的岗位,
 
9.招聘岗位不限户籍。
 
10.下列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相关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3年11月1日。
 
二、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6日10︰30—11月22日18︰30
 
招聘报名不交纳费用,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经提交确认后可自行下载打印并妥善保管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11月17日--11月23日(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00)
 
(三)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以发布的面试工作安排公告通知为准)
 
面试时间:11月28日--12月2日
 
(四)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12月7日
 
以上时间安排如有变化,请应聘人员实时关注“和田就业服务网”(http://jiuye.xjht.gov.cn/)发布的公告通知。
 
三、公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报名时需登录海云天考试平台报名系统(https://gl.yks365.net/ptr/redirect/htbm),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请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注册登录网络报名系统前,须认真阅读报名诚信承诺书并确认同意后,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报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须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对应《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条件的岗位报考。每名应聘人员只有一次报名机会,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成功且经资格审查后则不能更改。
 
凡岗位有设置三级学科专业的,应聘人员须自行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目录,选择符合自身所学专业要求的岗位报考。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招聘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报名过程中填写“报考科目”项时,报考岗位名称为“教师”的应聘人员对应选填“教师”报考科目;报考岗位名称为“公共卫生管理医师”、“护理”、“临床医生”、“药师”、“医技人员”等的应聘人员对应选填“医疗卫生”报考科目;报考岗位名称为“声乐演员”、“舞蹈演员”、“节目主持”等的应聘人员对应选填“文艺表演”报考科目;报考其他岗位名称的应聘人员对应选填“综合管理”报考科目。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完成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可参加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11月17日--11月23日(上午10:30--13:30,下午16:30--19:30)。
 
资格审查地点: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和田市昆仑路42号)
 
2.资格审查部门
 
资格审查由和田地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和田地区人社局、教育局、卫健委、文旅局等部门单位组织开展。
 
3.资格审查要求
 
按照应聘人员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且未到规定的地点经资格审查部门进行现场审查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环节。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在报名系统上确认“完成报名”,即代表完成网络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系统中的报名信息将不能更改,并于11月25日登录海云天考试平台报名表打印系统(https://gl.yks365.net/ptr/redirect/htbmb)打印《报名表》,在后续面试等工作中使用。
 
(1)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审查前须认真如实填写《和田地区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3),内容须与报名信息一致。
 
(2)应聘人员须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向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提交真实有效的《资格审查表》、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有效期内在线学历验证报告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逾期不予受理。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招聘资格。
 
(5)应聘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证件、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应聘人员扰乱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报考证件、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5 年。
 
(三)面试
 
1.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和田地委组织部会同和田地区人社局、教育局、卫健委、文旅局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联合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范围,采取现场面试方式对考生进行考核测评。
 
2.面试时间
 
11月28日--12月2日(每日上午10︰00、下午16:00分两场开考)
 
考生参加面试具体时间以提前发布的面试工作安排公告通知为准。
 
3.面试地点
 
面试在和田地区所属7县1市分别设置8个考点,考生在报考岗位所在县(市)考点参加面试,具体面试地点以提前发布的面试工作安排公告通知为准。
 
4.面试内容、方式、时限及成绩确定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现场结构化面试、教师试讲、技能展示等相结合方式进行, 其中:报考综合管理岗位、医疗卫生岗位的考生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采取备课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报考文工团文艺表演岗位的考生采取专业技能展示与结构化面试方结合式进行面试。考生面试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面试工作开展过程中对面试考官、工作人员及考生实行全封闭式管理。
 
(2)面试内容。报考综合类岗位的考生通过结构化面试问答,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要素;报考医疗卫生岗位的考生通过结构化面试问答,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能力、专业能力、专业知识、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要素;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通过备课试讲答辩,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能力、教案设计、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师素质等要素;报考文工团文艺表演岗位的考生通过专业技能展示及结构化面试问答,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技能、专业知识、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要素。
 
(3)面试时限。报考综合类岗位和医疗卫生岗位的考生结构化面试时限每名考生不超过10分钟,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备课试讲答辩面试和报考文工团文艺表演岗位的考生专业技能展示面试时限每名考生不超过15分钟。
 
(4)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面试考官按考生面试具体表现情况给予相关测评要素分数测评,由考场计分核分人员进行统计汇总,通过减去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以剩余5名考官的测评成绩平均分确定为考生的面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报考同一岗位且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排名最后一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名次并列的情况,由地区人社局组织进行结构化面试加试,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作为并列名次进入体检范围的先后顺序。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该岗位面试考生人数比例为1:1或未达到1:1比例的,按实际参加面试考生人数进行面试,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考生面试成绩通过“和田就业服务网”进行统一公示,并就体检、考察工作安排发布公告通知。
 
(四)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
 
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体检医院组织实施。体检在和田地区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附件4)等规定组织实施。
 
2.体检时间与安排
 
体检时间:12月7日(上午10:00开始)。
 
12月6日进入体检范围的应聘人员到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体检表及《体检须知》。
 
3.体检要求
 
体检人员须按照发布的体检工作安排公告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原则上不在同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检)结果合格的,进入招聘下一环节;体检(复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进入招聘下一环节资格,并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考察
 
考察由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应届毕业生应听取学校相关组织意见,考察历届毕业生应听取居住地街道和辖区派出所意见,考察已参加工作人员应听取原工作单位意见,考察从事个体经营等灵活就业人员应听取居住地街道和辖区派出所意见。
 
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和田地区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附件5),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分别经档案管理部门、户籍所在地社区管委会(村委会)、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就本人及相关人员遵纪守法情况明确意见后提交招聘单位,招聘单位经考察后明确考察结论意见,招聘单位将明确考察结论的《考察表》及考察材料提交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察结论为合格的,进入招聘下一环节;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进入招聘下一环节资格,并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六)公示
 
拟聘用公示由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经体检合格、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经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报请和田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通过“和田就业服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七)聘用
 
经拟聘用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予以聘用,按公示要求报到到岗。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应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到岗或未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由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递补。递补须从报考相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等额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首聘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调离和田,不得交流到上级单位。
 
四、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要求给予处理或处分。
 
(三)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公告通知均在“和田就业服务网”(http://jiuye.xjht.gov.cn/)发布。
 
六、政策解读
 
(一)本招聘公告由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903-2069240。
 
(二)有关岗位方面的具体问题,可通过《岗位表》内岗位所对应的政策咨询电话咨询。
 
(三)网络报名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屈超凡 13572323061。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