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二师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人才发展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经开区管委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任制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条件详见《职位表》,岗位要求的年龄、工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时点至2023年11月15日;
5.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中,认识含糊、态度暧昧的;
2.受刑事处罚、党政纪处分的人员;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6.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信息
《2023年第二师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通过新疆人才网、第二师铁门关市政务网、铁门关开发区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请及时关注“铁门关开发区”微信公众号,考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动态将在公众号发布通知。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6日10:00至11月26日19:30。
2.报名方式: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招考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材料扫描件打包后(以“报名部门+姓名+联系电话”方式命名)发送至以下邮箱:1208150922@qq.com。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时不予受理。
3.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筛选,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下一环节,审查结果将公布至“铁门关开发区”微信公众号。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资料,考试内容包含一定分值专业知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卷面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第二师铁门关市政务网、铁门关开发区微信公众号同步公布。
(四)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含同分并列者),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第二师铁门关市政务网、铁门关开发区微信公众号同步公布。面试总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确定的体检人员,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前三天内不得饮酒,体检当日早晨空腹,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报考人员应认真填写《2023年第二师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交《考察表》和证明材料者,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第二师铁门关市政务网站、铁门关开发区微信公众号同步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三、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所有员工入职后薪酬按照《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绩效薪酬管理方案》执行,薪酬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组成,试用期内缴纳五险,不发放绩效工资,试用期2个月,转正后发放绩效工资,缴纳五险一金。聘任人员试用期满,由经开区进行考核,合格者正式聘任;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0996—2936019
本公告由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