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成立于1958年,是集医疗、急救、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保健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教学医院、新疆医科大学教学医院,喀什大学临床医学院教学医院、喀什地区职业病防治院。医院下设两个分院(建设路院区、科教院区),核定床位1200张,现有职工1800余人,承担着喀什地区及周边约460万人口的医疗服务。
自2010年,上海市对口援建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通过人才组团、资源组团、项目组团、服务组团的方式,积极探索出上海“组团式”医疗援疆模式,全面深入持续地提升了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综合诊疗能力和医院管理水平。在上海的鼎力帮扶之下,打造了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心血管疾病诊疗中心等10个沪喀临床医学中心,多项新技术、新项目已达到南疆首创、全疆领先水平。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为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涵盖不同岗位,不同专业的医疗工作人员8名,具体详见《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政治立场坚定,勇于担当作为,作风扎实过硬;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及抗压能力;
4.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使命感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年龄;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等条件;报考人员的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截止到2023年12月17日,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12月17日之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12月17日之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8.本次招聘考试中报考人员涉及政治面貌、学历、学位、职称、相关工作经历和各项资质(资格)条件等需要明确计算截止时间,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17日;
9.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岗位条件
详见附表(附件1)
(四)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1.现役军人、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4.正处在其他公务员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考察、聘用环节的;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考生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7.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
8.“定向免费医学生”已签订服务协议且服务期未满的;
9.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招聘信息
通过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站(http://www.kashi.gov.cn)、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简章、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和要求。招聘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1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7日
2.报名链接:http://ksey.pinge360.com/
3.报名二维码:详见附表(附件4)
此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点击链接或扫二维码,进入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网上报名系统,注册登陆招聘系统(注册后保存好本人用户名及密码)进行报名。
4.网上报名提交材料:
(1)完善个人基本信息(信息须与证件相符);
(2)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正面和反面扫描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
(4)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
(5)资格证原件扫描件;
(6)执业证原件扫描件;
(7)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
(8)相关专业工作经验证明扫描件;
(9)已签就业单位确已解约的须扫描上传《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原件扫描件;
(10)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5.报名及咨询电话:
联系人:努老师
联系电话:0998-2303991
(备注:①咨询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要仔细阅读招聘岗位一览表,请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③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允许修改报考岗位及个人信息;④每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经查实,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⑤若因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提交资料不全等情况而取消考生资格的,后果由考生承担;⑥报名截止后,以考生网上报名填写的信息为准,若在后续招聘环节中发现证件、材料不实,填报信息虚假等情况而导致取消考试资格,其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初审
由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于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9日期间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和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初审,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7日期间,报名信息还未资格初审或者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或者修改报名信息,初审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
(四)笔试
1.初审合格者可在规定的时间在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内容涵盖公共基础知识、专业能力测试等,笔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答题,满分150分,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以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站和我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为准。
2.考生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3.笔试阅卷结束后在报名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是否入围下一个环节情况,考生需密切关注该网站相关公告,笔试成绩查询时间以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站和我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为准。
(五)资格审查
1.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序,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以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站和我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为准。
2.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和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需要把《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有效期内的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认证报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医师执业证、医师资格证、职称证、工作经验证明、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所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等岗位所需的相关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带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3.如审查材料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4.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资格审查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考生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考生恶意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
(六)面试
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资格审查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以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站和我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为准。
2.笔试成绩相同、资格审查合格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
3.面试采用现场集中结构化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岗位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4.成功入围面试的考生能在报名网站打印面试准考证,入围面试的考生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按时参加面试。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没有按时到场参加面试的应聘者视为放弃参加面试。
(七)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150×100×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2.同一招聘岗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者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综合成绩最高者进入下一个环节。
(八)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地点以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站和我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为准。
2.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3.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者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必要时招聘领导小组另行指定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5.体检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
6.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考察
体检结束后,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考察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站和我院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考生需填写《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考察表》(附件3),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考察表、个人档案等相关材料原件统一交给考察组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考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十)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和岗位需求,按照计划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招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报医院党委会研究同意后,要呈报地区人社局审核,经地区人社局批准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因公示未通过而产生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招聘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拟招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五、签订聘用合同
招聘人员身份为差额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招聘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招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或者严重违反国家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的,单位可按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进行。招聘全过程接受喀什地区纪委监委驻地区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和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监督,监督电话0998-2568557,0998-2307621(仅接受监督反馈,不接受报名咨询)。
2.考生应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电话停机、关机、无法接通、无人接听等原因,造成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应注意报名截止时间,超过报名时限的不予报名。
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网上报名二维码
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