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高昌区气模实验室公开招聘检测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满足我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需要,补充高昌区疫情防控专业人员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气模实验室检测工作人员2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200名,主要从事核酸采样、检测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对象
男女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的应历届未就业毕业生(含中专及中专以上学历),具有医学类相关专业或与实验室检测有关联的其他检验类人员,有核酸PCR上岗证优先录取。经培训合格后主要从事核酸采样及实验室核酸检测工作。
三、报考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4.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8月31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二)不符合招聘范围的人员
1.身体不适合夜班工作、有接触病毒风险的其他人员。
2.在高昌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或聘用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关系)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组织、人社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人社部门同意,出具书面材料。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以上事项,一旦发现不符合招聘范围的人员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及解除劳动合同。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方式为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测试、政审、体检、公示等环节进行,由高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需填写《吐鲁番市高昌区气模实验室公开招聘检测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获得职称资格的提供职称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中专学历不提供),一寸免冠照片等相关材料,将以上资料以PDF文件格式打包压缩,压缩包命名为“姓名+联系方式”后发送至362617085@qq.com邮箱。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吐鲁番市高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按照《公告》和报考要求,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和所需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和审核,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和任职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通过微信群进行反馈。所有报考人员请加入微信群组(群二维码见附件3)。
3.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由吐鲁番市高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疾控中心和人民医院共同组织实施。专业测试采取对其专业知识、岗位适应能力及语言表达等进行综合评价。成绩满分100分,总分60分为合格线,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量1:1的比例确定参加政审和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并列者,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政审和体检人员。
4.政审。专业测试合格人员填写《吐鲁番市高昌区气模实验室公开招聘检测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2)。政审由吐鲁番市高昌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公安局组织实施。
政审结论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依次递补。
5.体检。按照应聘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选。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人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及其他真实情况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6.公示。拟聘人员确定后,将在吐鲁番市高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示栏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7.待遇标准。公示无异议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统一管理,薪酬待遇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聘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岗位或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招聘时间安排
1.报名及资格审查:2022年9月17日20时——9月24日20时;
2.专业测试:2022年9月26日10时—28日10时;
3.体检和公示时间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1.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通过微信群组通知。
2.考生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及时回复信息,以防错过审核、面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
3.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证件审核、专业测试、体检、政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在本次招聘工作中,监督、审核贯穿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违法乱纪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吐鲁番市高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吐鲁番市高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阿依古丽老师)
联系电话:(吐鲁番市高昌区疾控中心,郭老师)
联系电话:(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医院,宋老师)
监督电话:(吐鲁番市高昌区第三纪检监察组,马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