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十三师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第二轮)
兵团第十三师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前身是二道湖工业园区,始建于2005年,于2020年完成整合,由二道湖产业园、骆驼圈子产业园、柳树泉产业园组成“一区三园”,总面积63.86平方公里。开发区以化工、冶炼、能源等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以新材料、装备制造、农产品深加工、物流仓储等为辅助产业。
为适应开发区高质量创新发展的要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按照相关政策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本次面向社会公开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能承担相应岗位的工作。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有创新意识、进取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愿意在开发区长期工作。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2年十三师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二轮)》。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中,认识含糊、态度暧昧的;
2.受刑事处罚、党政纪处分的人员;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6.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2022年十三师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第二轮)》(以下简称《简章》)和《2022年十三师新星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公告表(第二轮)》(以下简称《公告表》)在“十三师政务网”、“新疆人才网”、“哈密微招聘”、“十三师人力资源”等网站或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按照报名岗位资格条件,报考人员根据个人专业及职业倾向限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各类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技能等级证、近三年获奖证书。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同时签订诚信承诺书。报考人员于限定时间内将以上全部材料扫描件打包后(用报名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公开招聘报名邮箱,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时不予受理。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5月6日19:00。
报名邮箱:954006561@qq.com
(三)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组织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以电话形式通知。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不指定任何复习资料,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卷面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按照笔试成绩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3人以下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3人以上职位,如达不到1:3比例的,可按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全体人员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的结果将在“十三师政务网”、“新疆人才网”公布。
笔试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选择线上或者线下)
(五)面试
面试采取自我介绍和评委提问方式,现场公布分数。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同一岗位总成绩并列的,共同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将在“十三师政务网”公布。如岗位出现空缺,根据单位实际需求,在征求通过面试人员个人同意后,可进行岗位调剂。
(七)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用。拟录用人员须在总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纸质版体检报告提交至十三师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合办办公室(管委会三楼综合办),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报考人员录用资格。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开发区在与报考人员签订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在公示前未能提交《十三师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入职考察审核表》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
(九)公示
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发布在“十三师政务网”。报考人员在报到前因个人原因放弃的,可根据情况结合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补录。
(十)监督
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聘任管理
(一)自公示结束后7日内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对公示无异议和到岗后资格复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二)录用后薪酬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国有企业在岗人员(限十三师地区)录用后不执行试用期(近三年考核须为合格及以上),报到后定岗聘任执行相关薪酬待遇。其他人员录用后执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参照事业单位同级别工资标准发放薪酬(含五险一金),试用期满根据考核结果定岗聘任并按照《十三师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薪酬管理方案》执行薪酬待遇。报酬分为基础报酬和年度绩效报酬,总量控制在该年度确定的薪酬总量范围内。基础报酬参照师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同级工作人员基础报酬确定。绩效报酬依据绩效报酬系数核定,绩效报酬最高不超过基础报酬的4倍。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位报考人员服从考务安排,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则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情况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合办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02—6998838、18199025006 、15699023283
附件1:《2022年十三师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二轮)》
附件2:《2022年十三师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