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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工作总站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14 12:12:28

2022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工作总站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适应新时期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服务工作,充实兵团畜牧兽医工作总站专业人才队伍,改善专业人才结构,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2〕13号)文件精神,兵团畜牧兽医工作总站决定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政治过硬、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采取“面试+体检+考察”的形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人数

此次我站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历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2名,均为专业技术岗。

研究生专业为兽医学或畜牧学,其中畜牧学包括: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特种经济动物饲养、畜牧学、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养殖)、畜牧硕士;兽医学包括:兽医学、基础兽医学、预防兽医学、临床兽医学、兽医硕士。

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应为本科动物医学或动物科学专业毕业,且取得相应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应、历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采取“面试+体检+考察”的形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

1.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1年4月14日后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提供学籍、学历证明材料;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在报名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2年度兵团畜牧兽医工作总站招聘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下同)、兵团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http://nyj.xjbt.gov.cn/,下同)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兵团考试信息网为指定报名网站。

五、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审批聘用。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查询《2022年度兵团畜牧兽医工作总站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岗位表》中注明的政策咨询电话。

2.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如实填写《2022年度兵团畜牧兽医工作总站招聘岗位表》,并将以下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348266195@qq.com,邮件主题命名:姓名+岗位代码+岗位名称:

(1)报名登记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提供学籍、学历证明材料;

(3)考生诚信承诺书;

(4)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3.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面试资格审查

按照发布的招聘政策和岗位条件,结合报考人员上传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有关履历、业绩奖惩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兵团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面试采取网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五)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公示

兵团农业农村局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上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兵团农业农村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

六、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4月14日10:00至2022年4月28日18:00。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7日。

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另行通知,在兵团考试信息网上统一发布。

(二)面试时间、方式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网上面试,参加网上面试人员需在线上出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七、监督

兵团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 0991-2890939

八、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要求的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方式,因疫情等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将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发布公告。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个人不遵守规定或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人员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本《公告》由兵团畜牧兽医工作总站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1-4690271

附件:

1.2022年度兵团畜牧兽医工作总站招聘岗位表

2.报名登记表

3.考生诚信承诺书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兵团畜牧兽医工作总站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