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文件精神,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研究,同意自治区职业病医院(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等7家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38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自治区职业病医院(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
机构规格为县(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以职业病防治为特色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全国文明单位。为国家PCCM科规范化建设三级医院合格单位,国家胸痛中心、心衰中心、房颤中心,自治区职业中毒应急处置专业队,自治区职业病诊断治疗质量控制中心,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职业病诊断鉴定技术委员会办事机构,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石河子大学公卫学院硕士生培养点)、实习医院,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首批自治区新入职护士规范化培训基地,乌鲁木齐市急救中心120分站。自治区重点专科有呼吸科(职业尘肺、职业中毒)、手足显微外科(断肢断指再植),医院重点专科有心内科、心外科、骨科、脑病中心,特色专科有眼科、消化内科等。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南昌路168号,咨询电话:0991-7919783。
(二)自治区妇幼保健院(自治区第八人民医院)
机构规格为县(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新疆唯一一所自治区级妇幼保健院,是集医疗、保健、科研、教学、培训为一体的省级公立三级专科医院。主要开展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等技术服务以及区域业务规划、科研培训、信息管理、技术推广和对下级妇幼保健服务机构的指导、培训、监督、评价工作。开放有妇产科、生殖中心、儿科、中医科等专业科室,还开放了内科专业、外科专业。医院充分尊重人才、全心爱护人才、精心培育人才,一直坚持“院有特色、科有重点、人有专长”的学科发展道路。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北路789号,咨询电话:0991-7518819。
(三)自治区药物研究所
机构规格为县(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利用自治区特色药用资源,开展天然药物和中药应用开发、应用基础研究,研发特色中药,为我区医药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开展中药产业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的应用与推广、成果转化、学术交流、人才培养等相关社会公益类服务。
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西彩路181号,咨询电话:0991-2326560。
(四)自治区维吾尔医药研究所
机构规格为县(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对维吾尔医基础理论及临床各病症诊疗进行研究;开展维吾尔医药理学、药剂学的研究工作,编辑、出版、发行《维吾尔医药》(维文版)杂志。
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西彩路181号,咨询电话:0991-2565663。
(五)自治区医疗卫生服务管理指导中心
机构规格为县(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全国执业(助理)医师、护士资格考试、卫生健康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其他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试的考务工作和医护人员执业注册工作;承担医学学术团体服务与管理工作;承担国内外医学学术交流与合作;承办医疗机构服务绩效评价等技术管理相关事务性、操作性、技术性和评价性工作的具体实施;承办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昆明路西一巷127号,咨询电话:0991-3636151。
(六)自治区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机构规格为县(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紧紧围绕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卫生健康宣传平台作用,制作各类文图宣传品、音频、视频科普片,通过健康新疆12320微信公众号、微博、快手、抖音、微视平台推发健康科普知识等方式,对医疗改革、卫生健康政策法规、典型经验进行宣传报道,普及疾病预防、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等健康科学知识,倡导全民养成健康生活方式。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综合楼五楼,咨询电话:0991-2831910。
(七)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中心
机构规格为县(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开展各级各类卫生健康人才的社会化评价服务、人才交流、继续医学教育,承担卫生健康业务培训、职称评审、人才招聘、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协助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完成自治区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项目等体制内业务培训工作。搭建托育服务保育人员培训实操基地,完成社会化评价工作。开展线上直播会议和培训。
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昆明路西一巷127号,咨询电话:0991-3674122。
二、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岗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五)应聘者应具备岗位条件要求学历,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9月13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9月13日(含)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6年9月13日(含)以后出生。
(七)报考人员系“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其服务时间需达到规定要求(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8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6个月及以上)。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全部条件和要求。
(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的;
6.高校未毕业的在读硕士、博士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五、招聘工作实施方法及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xinjiang.gov.cn/)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xinjia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等。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4日10:00至2022年9月22日17: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推荐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160,选择应聘岗位后,按要求填写考生报名表,上传证件照片(要求: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10M以内)。报名系统将于2022年9月22日17:00自动禁止考生提交或修改报名表。审核期间,报名表被退回的应聘人员可于9月22日17:00前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网上报名结束时未重新提交的,视为报名失败。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缴费:2022年9月14日10:00至2022年9月22日18:00,缴费金额95元/人。超过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缴费失败,无法参加考试。缴费前考生必须完整阅读在线考试相关要求,阅读完毕后,推荐考生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登录https://zhikaocn.com/victory/application/index网站进行缴费(登录账号为考生报名信息中填报的手机号码,登录方式请选择“手机登录”)。如缴费成功,但系统未显示成功者,可刷新页面或重新登录后查看。若缴费存在异常,可拨打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088-0028。缴费成功后,需下载打印2份《报名表》,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注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进行修改。
4.下载打印准考证:2022年9月23日10:00至9月25日18:00。请考生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登录https://zhikaocn.com/victory/examination/index网址查询准考证相关事宜(登录账号为考生报名信息中填报的手机号码,登录方式请选择“手机登录”)。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2年9月25日10:00—11:30。
2.笔试满分100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统一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
3.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3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4.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布。
5.具体事宜及相关要求请查看《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笔试须知》(附件2)。
(四)资格审查
入闱面试人员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进入资格审查名单、具体要求和安排,另行公告。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学历、学位证原件。
2.报名考察表。已参加工作的,由原工作单位或社区出具审核材料,并加盖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社区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审核材料。
3.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不予资格审查。
4.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五)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须按照通知要求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根据招聘岗位和名额,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入闱的岗位,入闱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3.截止面试前一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结束后,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及体检人员名单。
(六)总成绩计算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方式确定排名。
(七)体检
1.体检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或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的3-5日内,由用人单位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4.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组织安排体检。
5.体检结果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告。
(八)考察
1.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
2.报考者应对所填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伪造材料者,取消录用资格。
3.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九)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经用人单位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以来电、来访、来信等形式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用人单位监督部门反映,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应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名称。
六、招聘纪律及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此次招聘工作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机关纪委及招聘单位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如下: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0991-8560211;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纪委0991-8569879;
自治区职业病医院(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0991-7919784;
自治区妇幼保健院(自治区第八人民医院)0991-7518109;
自治区药物研究所0991-2830352;
自治区维吾尔医药研究所0991-2565663;
自治区医疗卫生服务管理指导中心0991-3639150;
自治区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0991-2816491;
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中心0991-3332172。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的招聘相关公告。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报名资格者,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及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笔试须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