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要求,经医院党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第八临床医学院)由原自治区胸科医院和自治区传染病医院整体整合转隶而建,承担自治区新发、突发传染病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临床诊疗、医疗救治、康复康养等工作;承担结核病、艾滋病、布病、肝病等传统传染病、地方病临床诊疗、医疗救治等工作;承担其他疾病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
医院现有院区3个,占地总面积约19.2万平方米(约288亩)。主院区位于新市区喀什东路100号,以收治结核病、艾滋病、布病等传染性疾病为主;胸科院区位于天山区延安路106号,以收治非传染性的胸部疾病为主,病区涵盖胸外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心血管内科、重症医学科、肿瘤内科、综合内科、中医科、康复理疗科、麻醉科、手术室;烧伤院区位于新市区西环北路2219号石油新村院内,以收治政府指令性患者为主,并开展老年慢病康养和体检工作。
医院获得国家、自治区级“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最美防痨人”“巾帼建功标兵”“三八红旗手”等荣誉及自治区天山英才计划培养人才68人。医院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等多项殊荣。
医院特色鲜明,设有结核病中心、艾滋病中心、布鲁氏杆菌病中心、胸科中心;医院临床综合与临床科室齐全,设有急诊医学科、普通外科、烧伤科、骨科、妇产科、重症医学科、心血管内科、中医科、消化内科、肿瘤科、肾病科、康复科、体检与健康管理科、超声诊断科、功能检查科、放射科、麻醉科等。
医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恪守初心使命,充分发挥全疆传染病诊疗领域的龙头作用,获批国家感染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一带一路”国际科技组织合作平台建设项目——“一带一路”结核病防治联合培训中心首批培训基地、国家艾滋病临床培训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中国医师协会呼吸内镜医师培训基地、西北胸腔镜培训基地等,近五年承担各类国家级项目12项、省级科研项目28项,厅局级科研项目25项,院级科研项目80项;发表学术论文600余篇;由医院牵头撰写医学专著13部;获发明专利24项;承接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传染病学课程;科研教学能力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逐步增强,产、学、研实现全面发展。
踔厉奋发、笃行不怠。目前,医院以“国家区域传染病医疗中心”为目标,从医疗质量和安全、技术创新、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六个维度出发,发展优势学科、带动弱势学科、补全缺失学科,形成“6321”的发展目标。“6”指六大中心学科群建设,即艾滋病中心、结核病中心、胸科中心、布鲁氏杆菌病中心、消化肝病中心、突发公共卫生救治中心;“3”指三个精准诊疗中心建设,即感染性疾病精准诊疗中心、耐药结核病精准诊疗中心、传染性疾病影像精准诊疗中心;“2”指两个研究中心建设,即传染病生物安全临床研究中心(涵盖艾滋病研究中心、结核病研究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临床救治研究中心;“1”指打造一个国家级或自治区级传染病重点实验室平台。持续扩大在全疆、全国乃至周边国家的辐射影响力,力争建成一所西部领先、国内一流、辐射中亚的综合诊疗能力强的传染病定点救治医院,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构建传染病联防联控协作网络、筑起“一带一路”疫病传播“防火墙”发挥中坚力量!
二、招聘计划
根据发展需要,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人,均为医师岗位(具体需求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四、招聘原则
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察的方式,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发布招聘信息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xinjiang.gov.cn/)、新疆医科大学大学官网(https://www.xjmu.edu.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六、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七)往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应聘者年龄须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5月18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40周岁及以下指1982年5月18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45周岁及以下指1977年5月18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情见附件1)。
(十)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高校在读人员,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研究生人员,正处在公务员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聘用)环节的人员;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七、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试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公开招聘考生报名工作由医院组织人事科组织实施。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及报名资格现场审核两个环节,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将在试工报到时进行。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1.时间:2023年5月19日至5月31日19:00(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
(1)考生在报名期限内将以下报名材料按顺序扫描在同一个PDF文件中并与《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花名册》(附件5)打包压缩,压缩包命名为“报考岗位编码+姓名”后发送至邮箱:xjykdxbfy@163.com;
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②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
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执业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扫描件;
④《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附件2)扫描件。“应聘者所在单位意见”一栏,2023年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提供该生在校期间思想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历届毕业生如已参加工作,由原工作单位或社区出具思想表现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思想表现材料。
3.注意事项:
①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详实,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②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无效。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按相关规定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③专业参照目录: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参照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见附件3);大学本科学历岗位专业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4);
④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上发布。后续考核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23年6月1日至6月10日
2.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情况组织资格审查工作。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经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且期满无异议的,可进入到下一环节。
(三)面试
1.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及以上或职称要求为副高级及以上的岗位(岗位编码为:B080001、B080002、B080003、B080004、B080005、B080006、B080007、B080008)按相关规定,采取考核制方式公开招聘。
2.考核环节分为:面试及试工两个环节,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面试成绩占40%,试工考核成绩占60%。
3.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公告。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5.面试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上发布公示。
(四)心理测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心理测试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五)试工与考察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公告。
2.地点:报考岗位的相应部门(科室)。
3.成绩:试工后组织考核,试工考核成绩满分100分,考核成绩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者视为试工考核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4.试工考核结果及总成绩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上发布公示。未按时参加试工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5.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核方式人员总成绩=面试×40%+试工考核×60%(岗位编码为:B080001、B080002、B080003、B080004、B080005、B080006、B080007、B080008)。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加试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六)体检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公告。
2.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另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应聘出现空缺名额,经医院批准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考察
医院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资质等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八)确定拟录用人员及公示
根据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将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提交医院党委会进行审议,审议结果报新疆医科大学备案,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有异议的,由公示组织实施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录用人员待遇参照医院相关政策执行。
八、组织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院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院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院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新疆医科大学纪检委、人事处及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室监督。
联系电话:0991-7771833,联系人:骆老师。
九、招聘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991-7588225(组织人事科)
十、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通知、公布、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告(http://www.xjmu.edu.cn)。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1.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下载)
5.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花名册(下载)
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