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龙德庆区村(居)社会工作者招聘公告
根据《堆龙德庆区关于试点开展村(居)社会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村(居)社会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安排,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公开招聘村(居)社会工作者48名,具体岗位招聘人数及要求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具有堆龙德庆区户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审查合格,无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
3.符合法定就业年龄,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社会工作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
5.志愿从事村(居)集体事务。
6.满足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反对分裂、揭批十四世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重大原则问题上态度暧昧、与党和人民离心离德、同情支持达赖集团、参与分裂破坏活动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4.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5.不具备正常履职能力和心理条件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
本公告所称具有村(居)工作经历,是指在村(居)固定岗位从事村(居)工作的人员,社会实践、大学生志愿服务等临时性工作不包含在内。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7日-11月4日
2.报名地点:区人社局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堆龙德庆区村(居)社会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1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进行现场报名。报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报名截止至11月4日。
全区31个村(居)按照区位优势、发展禀赋以及现实条件等因素划分为三类村(居)(具体划分见附件3)。应聘人员结合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岗位填报志愿。
4.资格审查
由区人社局对报名人员学历、身份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领取《准考证》并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和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成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1.笔试
笔试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理论与实践》两门。笔试满分为100分,两门均达到60分以上为合格。笔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考试时间:2020年11月7日
考试科目:上午10:00—12:0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 《社会工作理论与实践》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持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提前1小时到达考场进行考前准备。鉴于防疫需要,考生务必佩戴口罩,出示个人健康绿码,现场测量体温。
2.面试
面试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应聘者抽签确定面试次序,考官当场评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其他事项
对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若符合条件,可不参加招聘考试直接进入村(居)社会工作者职业体系。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具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的人员优先。
(三)体检和政审
依据考生成绩和填报志愿进行录取。录取完毕后,通知拟录取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考试录用普通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政审不合格者或主动退出者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与镇、街道签订劳动合同,履行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聘用合同终止。
四、相关待遇
村(居)社会工作者聘用后,其待遇按照《堆龙德庆区关于试点开展村(居)社会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五、其他
村(居)社会工作者受雇期间,人事关系由所在镇(街道)管理,不得兼职。本公告由堆龙德庆区村(居)社会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91-6151508。
堆龙德庆区村(居)社会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6日
附件1:岗位表.xlsx
附件2:招聘报名表.xlsx
附件3:三类村居划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