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周县民政局残疾人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林周县残疾人服务管理工作,推进全县残疾人就业工作,建立一支稳定、务实、高效的残疾人专职工作队伍,推进基层残疾人服务工作。林周县民政局拟招聘专职残疾人工作者4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岗位及人数
残疾人专职工作人员4人。
二、岗位职责
1.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开展残疾人教育,倡导“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团结带领残疾人参与经济建设及和谐社会建设。
2.协助乡镇做好本辖区残疾人工作。配合辖区内行政组织和有关部门为残疾人提供培训、就业、教育、康复、维权、文体和生活保障等方面的服务。
3.密切联系残疾人,掌握辖区内残疾人的基本情况和基本需求,建立残疾人数据库,实行数据库动态管理。定期走访残疾人家庭,协助上级部门做好日常管理。
4.利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残疾人节日,组织开展扶残助残等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倡导扶残助残良好社会风尚。
5.完成本级和上级残联交办的残联各项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宗教观和文化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为残疾人服务的意愿和奉献精神,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及全局意识,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招聘对象为具有本县户籍人员,优先招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失业和未就业的高校毕业大学生,残疾等级类别为肢体三、四级,视力三、四级,言语4级,听力四级。在持证残疾未就业大学生不足的情况下可扩大至本地未就业的大学生。
4.男女不限,年龄在18至35周岁。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护理类专业优先,身体条件能够胜任工作需要。
5.热爱报考岗位工作,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和责任心,能遵守各项工作纪律,服从招聘单位管理及工作安排。
6.具有招聘岗位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政治立场不坚定,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态度暧昧,参与分裂破坏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因违纪违法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四、招聘时间
2023年7月20日至24日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考试-面试-体检-试用(三个月)-确定拟正式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一)发布公告
2023年7月20日至24日,通过林周之窗或县人社局招聘工作平台。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地点:林周县民政局办公室,报名电话:0891-6122032,联系人:杨婷婷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残疾人证、个人简历、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的征信报告)等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前往报名单位提交报考申请。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则随时取消资格并不予聘用。资格审查单位负责当场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说明理由并退回相关材料。资格初审合格者进入考试环节。
六、面试时间、地点及录取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由县民政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得分自高到低录取前4名。
3、录取。面试结束三个工作日内,将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及排名,成绩排名前4名考生将作为考察对象。
2、符合条件者由县民政局办公室于7月27日电话通知签订试用期协议,试用期结束后进行考核,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正式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林周县民政局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