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雄县住建局(城管局)城管执法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当雄县城市管理工作水平,解决城市管理突出问题,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精细化,根据当雄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当雄县住建局(城管局)面向全县招聘城管协管员、城管内勤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工作内容
根据城市管理工作需要,现需招聘城管工作人员12名(城管协管员9名,城管内勤员3名),具体如下:
城管协管员(9名):主要从事市容市貌、违法建设、环境卫生日常巡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对违反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进行巡查、报告、劝阻、制止并督促其整改;协助行政执法人员承担行政执法辅助性工作(不行使行政执法权)。
城管内勤员(3名):主要从事文书制作、档案管理、执法接线查询、窗口接送材料、信息采集与录入等事务性工作;协助行政执法人员承担行政执法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范围
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城管协管员需熟悉藏汉双语,能流畅进行沟通交流;城管内勤员需熟悉藏汉双语、熟练使用电脑处理文件;招聘人员需五官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有较好的服从能力和执行力。
三、报名条件
(一)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立场坚定,坚决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热爱城市管理工作,为人诚实,具有吃苦奉献精神和较强事业心、责任感;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五)综合素质好,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城管协管员要求高中以上学历,城管内勤员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七)退伍军人、法律专业及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同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薪资待遇
(一)基本工资。转正后城管工作内勤员应发工资4200元/月,转正后城管协管员员应发工资4500元/月;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应发工资3600元/月,试用期和转正后员工吃住自理。
(二)购买三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外勤人员购买意外险,保险金中涉及个人承担部分由员工个人承担。
(三)工龄工资和退休事宜参照当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供养人员标准执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曾被开除公职、党(团)籍和学籍的,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三)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四)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填写个人简历,携带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他要求证件等在县住建局(城管局)办公室报名。
(二)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报名、面试、考察、决定聘用和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三)通过招聘面试录取人员,须提供符合岗位的健康体检证明和无违法违纪证明。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止(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00);
(二)报名地点:当雄县住建局(政府主楼1号楼西侧408);
(三)本次报名采取本人线下报名(不接受电话及线上报名);
(四)咨询电话:0891-6113777。
八、签订用人协议后,被录用人员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的,应履行以下程序:
1.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试用期需提前3日);
2.县住建局(城管局)研究审批;
3.未履行相应手续自行离职者,将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追究责任。
附件:当雄县住建局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报名表
当雄县住建局(城管局)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