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藏医药大学2022年引进人才公告
一、西藏藏医药大学简介
西藏藏医药大学是一所医教研于一体的民族传统医药高等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全国唯一单独设置的藏医药高等学校,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藏医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单位,教育部构建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藏医药现代高等教育体系与人才培养模式试验区,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单位和藏医药优势学科继续教育基地,教育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的“藏医药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学校坐落于“日光之城”拉萨,现任党委书记鞠明兵,校长米玛。学校始建于1989年9月,前身是西藏藏医学院,2018年更名为西藏藏医药大学,2019年作为总理工程投资10亿元的新校区正在建设当中,新校区占地500亩。
学校有30多年培养藏医药学本科经验,有20多年独立培养藏医学硕士研究生经验。学校拥有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中医学-藏医)、2个学术硕士学位点(中医学-藏医、中药学-藏药)、1个(专业硕士学位点中医学-藏医)以及1个藏医药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藏医学、藏药学、护理学、市场营销、中(藏)西医结合、中(藏)药制药6个本科专业,1个中医药类高职专科专业以及各级各类函授学历教育。目前学校在编教职工278人,专业技术人员155人。学校附属医院核定编制102个,现有专业技术人员51人。设有内科、外科、妇科、五官科、药浴科、治未病科等8个业务科室和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工作室、远程医学会诊中心等。
学校先后承担“863计划”“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西藏自治区科技项目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十三五”期间,学校组织申报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西藏自治区科技项目等各级各类项目。学校现有直属附属医院1家,非直属附属医院4家,教学医院5家、实习医院12家、教学药厂2家、实习药厂1家。
二、岗位需求及条件
根据《关于同意西藏藏医药大学开展2022年人才引进工作的批复》(藏人社函〔2022〕111号),同意我校从区外高校引进10名急需紧缺人才,具体岗位及条件如下:
(一)引进岗位
主管部门 |
用人单位 |
引进计划(名)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备注 |
西藏藏医药大学 |
附属医院 |
2 |
工商管理(会计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西藏藏医药大学 |
附属医院 |
1 |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管理方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西藏藏医药大学 |
附属医院 |
3 |
临床医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西藏藏医药大学 |
附属医院 |
2 |
药学(药剂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西藏藏医药大学 |
附属医院 |
1 |
中药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西藏藏医药大学 |
附属医院 |
1 |
基础临床医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德和职业道德。
2.热爱西藏,志愿到西藏工作,具有吃苦奉献精神。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4.综合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 身体健康,适应高原环境。
6.引进人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
7.引进人员须为区外高校非西藏生源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卫生医学类中急需紧缺专业并长期从事与本专业相关工作的人员,可放宽至往届3年以内毕业生。
8.引进时须签订服务协议,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后在藏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8日-8月26日在学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指定邮箱及联系人报名。
2.报名办法:根据《引进人才需求计划》和本人专业情况,填写《西藏藏医药大学2022年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1),同时提供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能够证明自身各种能力的材料和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二)初审、考察
1.学校组织部(人事处)审核后对符合要求的人员发出面试通知。
2.面试、考察。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进行面试、考察。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3.体检。面试和考察合格的人员自行到当地三级甲等医院体检,并在规定时间提供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体检标准按《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
(三)资格审查
面试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和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在双方自愿情况下签订协议。学校引进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四)确定引进人员
通过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的人员建议名单提交学校党委会议研究,进行公示后相关资料报区人社厅审核,按照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四、引进待遇
(一)个人补助。按照硕士研究生5万元、博士研究生6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个人补助。入选西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按照《西藏自治区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相关规定享受科研补助、个人补助等。
(二)职称评审。引进的人才在区外取得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职称,均予以承认。具有硕士学位但没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藏工作满1年,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并经考核合格,可直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博士学位但没有专业技术的职称的,在藏工作满1年,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并符合职称评审相关条件的,可直接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学校实行先聘后评,低职高聘。
(三)住房政策。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毕业生到学校工作,可提供公有住房一套。
(四)薪酬待遇。按规定时间报到,报销进藏飞机票;薪酬待遇、职务待遇、“五险一金”、休假等享受西藏正式在编干部职工待遇。
(五)家属安置、子女教育等优惠政策按《西藏自治区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当热路10号
西藏藏医药大学组织部(人事处) 邮政编码:850000
联 系 人:此里白西老师 18108911311
王培利 老师 15889083637
联系电话:0891-6381954
电子邮箱:xzzyydxz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