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缓解我厅人少事多任务重的现状,充实完善工作力量,推动我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9名,招聘公告如下:
一、岗位需求及招聘人数
1. 厅机关招聘人数7人,其中计算机专业1人、财会专业2人、信息化专业1人、专业不限3人;
2. 拉萨军供站招聘人数1人,岗位所需专业为财会专业;
3. 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招聘人数1人,岗位所需专业为财会专业。
二、招聘对象及有关要求
1.招聘对象:我区生源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我区退役军人、军属优先招录。
2.招聘原则: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退役军人事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3)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即出生日期在1989年3月8日之后出生人员);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人员;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三、相关待遇
1.工作待遇。正式聘用后,工资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单位按比例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4类保险。
2.福利待遇。正式聘用后,累计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3年的,籍贯为区内的年休假为20天(均含路途),籍贯为区外的年休假为30天;工作满3年及其以上的,籍贯为区内的年休假为30天,籍贯为区外的年休假为40天。休假费用自理。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核、面试、政审、体检、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择优聘用。
1.组织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1寸证件照1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征信报告、居住地公安部门政审意见;退役军人或军属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报名人员应根据本人专业情况和个人意愿,选择一个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报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一经证实,取消录用资格。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3月15日 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00。
报名地点:西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四楼政工人事处(柳梧新区通站路站前大街12号)
2.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谈吐举止、形象气质、工作理念和工作态
度及专业判断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2024年3月19日上午10:00
面试地点:西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五楼党员活动室
3.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统一到指定医院组织开展(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根据考生报考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2024年3月20日上午
体检地点:西藏武警总医院
4.政审
体检结束后,由退役军人事务厅对参加体检人员开展政治考察工作。如有政审不合格的,在体检合格的基础上,根据考生报考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5.招聘录用
根据面试、体检、政审情况,召开会议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本人撰写书面总结,由我厅进行集中考核,考核意见报厅党组研究决定后,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按年进行签订,每满一年进行年度考核,并视政策调整情况,经考核合格的再予续签。
五、工作须知
1.离职须知
签订劳动合同后,被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的,应提前30日向我厅提出离职申请,厅党组研究审批;未履行相关程序自行离职者,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追究责任。
2.注意事项
请考生预留2个以上联系电话,并在招聘期间保持畅通。如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络的,后果自负。
附件: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西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