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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云南保山隆阳区面向区外选调教师40人通告

发布时间:2024-07-11 13:33:43

隆阳区2024年面向区外公开选调教师的通告

 

隆阳区2024年面向区外公开选调教师40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一)符合选调基本条件和选调岗位其他条件的在职在编公办教师,一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可以跨学段报考。
 
(二)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报考需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且符合所在地关于服务期的规定。
 
(四)年龄计算截止报名当天。
 
三、选调岗位
 
隆阳区2024年面向区外公开选调教师40人,选调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小学17人。实验教育集团4人,示范教育集团4人,永昌教育集团3人,青华海教育集团3人,九隆教育集团3人。
 
初中13人。区一中1人,保八中8人,民族中学2人,保六中1人,田家炳中学1人。
 
高中10人。区一中5人,保八中1人,民族中学4人。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选调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近三年履职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除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
 
2.获得国家级或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之一。
 
3.参加省部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教师素养大赛或课堂教学竞赛等荣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之一(比赛中需有现场课堂教学比赛环节)。
 
4.获得州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之一。
 
5.参加州市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教师素养大赛或课堂教学竞赛等荣获一等奖或二等奖(比赛中需有现场课堂教学比赛环节)。
 
6.参加县区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教师素养大赛或课堂教学竞赛等荣获一等奖(比赛中需有现场课堂教学比赛环节)。
 
7.所教学科以2022年春季学期或2023年春季学期县级及以上期末统考综合排位为准,小学教师所教学科在全县(市、区)平均值以上且在本乡镇(街道)排位前四分之一(小数点全入)以上;初中教师所教学科在全县(市、区)平均值以上且排位前四分之一(小数点全入)以上;高中教师所教学科在全县(市、区)平均值以上且排位前二分之一(小数点全入)以上,州(市)属及以上学校教师所教学科在本年级同层次平均值以上且排位前二分之一(小数点全入)以上。
 
(三)免专业能力测试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免专业能力测试,年龄放宽至45周岁
 
1.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
 
2.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之一。
 
3.参加州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教师素养大赛或课堂教学竞赛等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比赛中需有现场课堂教学比赛环节)。
 
4.公开出版教育教学研究专著1部,或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独创性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2篇及以上的。公开出版的专著,是指取得ISBN标准书号并出版发行的学术著作,凡论文汇编、以笔名或单位名义出版发行的书籍,均不属于此次免专业能力测试的范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是指在取得全国统一刊号(CN)或国际统一刊号(ISSN)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凡在增刊、专刊、特刊上发表的论文,均不属于此次免专业能力测试的范围。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近3年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人员。
 
4.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6.新招聘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治对象的人员。
 
8.其他不宜调动的情形。
 
五、选调方式
 
本次选调采用直接进行教学技能测评或专业能力测试+教学技能测评方式进行。
 
(一)符合免专业能力测试条件的选调人员,采用直接进行教学技能测评的方式进行选调。
 
(二)其他选调人员,采用专业能力测试+教学技能测评的方式进行选调。
 
六、选调程序
 
(一)发布通告
 
2024年7月11日,在“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时间
 
自发布通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19日17:00截止。
 
(三)报名方式
 
本次选调实行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电话和委托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隆阳区2024年面向区外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3.岗位要求相对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5.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报考英语岗位人员持有专业英语等级证书的一并提交专业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纪检监察部门开具的廉洁自律证明。
 
7.成绩证明(附件3)。
 
8.近三年履职考核表复印件。
 
9.报名条件所需的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
 
10.以“免专业能力测试条件第3条”报名的,除了荣誉证书外,还需提供教育部门组织比赛的文件,判定比赛中是否有现场课堂教学环节。
 
11.近期免冠五分相1张。
 
(四)资格审查
 
2024年7月22日,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2(含免试人员),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报请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以实际报名人数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五)准考证领取
 
时间:2024年7月26日15:00至17:00
 
地点:隆阳区教育体育局(二楼人事股)
 
(六)专业能力测试
 
时间:2024年7月2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专业能力测试由隆阳区教育体育局按相关保密程序组织命题、制卷、阅卷,实行集中闭卷考试。试卷内容按《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22版)》《普通高中课程标准(2017版2022年修订)》分学段、学科设计,教师素养占比20%,学科素养占比80%,满分100分。
 
高中教师专业能力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卷面总分的70%,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选调环节。
 
专业能力测试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可以向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申请查疑。
 
(七)确定教学技能测评人员。同一岗位免专业能力测试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教学技能测评。其他选调人员根据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教学技能测评人员,达不到比例的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人数进行教学技能测评。
 
(八)教学技能测评
 
时间及地点:2024年7月28日(星期日)上午8:30至结束在保山市第八中学进行。
 
教学技能测评以说课方式进行,准备30分钟,说课15分钟,满分为100分,当场评分。教学技能测评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75分及以上为合格。教学技能测评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选调环节。
 
1.高中教师岗位,说课内容为高中二年级教材(报考岗位对应学科)。
 
2.初中教师岗位,说课内容为初中二年级教材(报考岗位对应学科),化学岗位说课内容为初中三年级教材。
 
3.小学教师岗位,说课内容为小学六年级教材(报考岗位对应学科)。
 
(九)确定考察人选
 
免专业能力测试人员优先确定为考察人选,并按照教学技能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优先选岗。剩余岗位数由其他选调人员根据教学技能测评成绩按同一岗位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并按教学技能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岗。如同一岗位教学技能测评成绩相同的,加试一题,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进入选岗程序的报考人员,按照规定程序选岗,不得放弃选岗,私自放弃的处以五年禁考。
 
(十)考察、体检和公示
 
1.考察:由隆阳区教育体育局负责,选调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员;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体检:通过考察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
 
3.公示及办理有关手续: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和岗位要求,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后,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在“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或提供虚假成绩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调岗位出现空缺的,经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照教学技能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一)拟调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调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调人员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调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待遇保障
 
选调人员正式履行聘用合同并按程序报批后,除享受正常的工资福利外,还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一)属《保山市“兴保英才计划”实施办法》规定范围的引进人才,按《保山市“兴保英才计划”实施办法》执行。
 
(二)符合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和人才引进条件的,按照《隆阳区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培养和引进办法》和《隆阳区尊师重教若干措施(试行)》等有关办法执行。
 
(三)至少在设岗学校工作服务5年。
 
(四)配偶随迁。《保山市“兴保英才计划”实施办法》《隆阳区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培养和引进办法》和《隆阳区尊师重教若干措施(试行)》规定范围的引进人才,配偶一同来隆阳区工作的,原则上由隆阳区教育体育局、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实际协调解决;配偶为公务员或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需要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安排的,由相关部门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予以协调落实。
 
(五)子女就学。对选调教师的未成年子女(无论户口随迁与否)来隆阳区就学的,选择当地公办学校,可享受当地居民子女待遇,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教育部门和学校协调办理,不得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选择民办学校的,由教育部门负责协调入学,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九、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选调资格。
 
(二)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选调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选调中如遇其他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依法依规研究决定。
 
十、本通告由隆阳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业务咨询电话:0875—2160711
 
监督举报电话:0875—2122456;0875—2122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