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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云南保山隆阳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选调专业技术人员9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2 13:20:52

2024年隆阳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的通知》(隆办发〔2021〕82号)规定,现将2024年隆阳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面向隆阳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2024年隆阳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岗位8个、选调专业技术人员9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选调范围
 
隆阳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之间不得相互报考,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之间不得相互报考。报考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
 
四、选调人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对应岗位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6.按照《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保人社联〔2020〕3号),需要回避的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2024年7月12日在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发布选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7日8:00—19日17:30,超过报名时间的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提交《2024年隆阳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和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近三年考核结果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地点:隆阳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隆阳区新华路167号)。
 
(三)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同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呈报隆阳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对报名人员进行廉政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和廉政审查人数与每个选调岗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取消岗位。
 
(四)笔试
 
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集中闭卷的形式进行,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含医德医风、职业道德素养等内容)测试、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测试,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各50分,总分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选调环节。笔试时间:2024年7月23日09:00—11:0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选调同一岗位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选调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经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按1:1比例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试题制作:由主管部门在隆阳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封闭制作。
 
4.面试实施:面试由主管部门统一牵头组织实施,每个考场设考官5人,考官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从具有事业单位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中按1:2的比例差额抽签产生。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题,实行量化打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等额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选调环节。
 
5.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布考生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面试加试一题,以加试成绩高者胜出。面试结束后,综合成绩由主管部门进行公布。
 
(七)体检
 
由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待定。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选调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组织体检对象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时必须做毒品尿样检测,被公安机关认定为吸毒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公开选调环节。
 
(八)考察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档案,核实报考人员报名时所填基本信息的真实性。考察对象所在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的实际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公开选调环节。
 
(九)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拟调人员名单确定后,在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选调的,各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在体检、考察及公示环节,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情形,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进行公示。
 
六、有关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与工作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报考人员报考公开选调岗位,应事先征得所在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咨询电话:0875-3037080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举报电话:0875-3037061(隆阳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隆阳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