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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云南保山施甸县遴选教师6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3 13:29:42

施甸县2024年公开遴选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整合教师资源,经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施甸县2024年公开遴选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总编控制、编岗一致、学科对应、优化结构、均衡配置”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公开遴选岗位
 
2024年公开遴选教师岗位60个,具体遴选岗位详见《施甸县2024年公开遴选教师岗位表》。
 
三、遴选对象
 
施甸县符合遴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四、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师表、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3.近三年(2021年—2023年)履职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4.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周年及以上(截止2024年8月31日)。
 
5.县外调入和县内调配教师在调入学校任教满3周年及以上(从调入当年9月1日起计算)。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未在党政纪处分期内。
 
7.“县管校聘”改革交流轮岗的教师,可以根据交流轮岗前的任教学段、学科或2023-2024学年的任教学段、学科及所学专业,按照对应岗位要求报名。
 
(二)岗位必备条件
 
1.县一中:从事中学教育教学工作5周年及以上(截止2024年8月31日);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学历专科及以上,现有学历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语文学科要求达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达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学科岗位所学专业或2023-2024学年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岗位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报考语文、数学、英语、地理、物理学科教师,2023-2024学年任教学科学年末县级及以上统考平均分位于全县前20,同一学年承担多班级、多学科教学的教师,按其最好班级、最好学科成绩计算。
 
2.县示范小学:从事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5周年及以上(截止2024年8月31日);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语文学科要求达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达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数学学科岗位所学专业或2023-2024学年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体育学科岗位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
 
3.县幼儿园:从事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5周年及以上(截止2024年8月31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要求达二级甲等及以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
 
4.水长乡中心学校、仁和镇中心学校、姚关镇中心学校:从事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5周年及以上(截止2024年8月31日);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岗位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学前教育岗位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语文、学前教育学科要求达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达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数学学科岗位所学专业或2023-2024学年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音乐、体育、美术、信息、学前教育学科岗位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
 
5.仁和中学:从事中学教育教学工作5周年及以上(截止2024年8月31日);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语文学科要求达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达二级乙等及以上;所学专业或2023-2024学年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25日、26日,截止7月26日17:30。
 
(二)报名地点:县教体局四楼会议室。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教师持《施甸县2024年公开遴选教师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2020年以来获奖证书、学科带头人证书、骨干教师证书、课题结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1张,学校出具的任教学科工作证明、《施甸县2024年公开遴选教师学年末县级及以上统考成绩登记表》原件,到县教体局四楼会议室按对应岗位进行报名,一人限报一个岗位。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做好资格初审、材料初验工作,据实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公开遴选岗位,按岗位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开考,不足1:2比例的取消该岗位。
 
六、资格审查
 
2024年7月27日,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七、领取准考证
 
考生于2024年7月28日下午14:30-17:30到县教体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并按时到考点参加考试。
 
八、考核
 
(一)考核内容
 
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1)笔试成绩100分,其中:8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20分为教师综合素养知识,按笔试卷面成绩的50%计入总成绩。
 
(2)面试成绩100分,按面试成绩的50%计入总成绩。
 
(二)笔试
 
1.笔试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实行分学科、分岗位闭卷考试。
 
2.笔试时间:2024年7月29日(星期一)09:00—11:30。
 
3.笔试地点:施甸县第一完全中学。
 
4.考务管理:笔试参照现行高考有关要求组织实施,严肃考风考纪。实行单人单桌,每个考场原则上不超过30人。考试违规者参照教育部第33号令《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5.成绩公示时间及地点:2024年7月29日在县教育体育局公示笔试成绩。需查分者,由乡镇中心学校或县直学校统一登记后,于2024年7月30日报县教体局人事股进行统一查分。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依据遴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遴选岗位数的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比例的,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可按1:1比例进行面试。面试以75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遴选资格。
 
2.面试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面试采用同课异构进班上课方式进行,面试人选根据报考岗位参加对应学科上课。
 
3.面试时间:2024年8月2日、3日。
 
4.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九、公示面试成绩及拟调动人选
 
2024年8月4日在县教体局公示面试成绩及拟调动人选名单。依据遴选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按遴选岗位数的1:1比例确定拟调动人选。总成绩相同的,由遴选领导小组组织考察,确定拟调动人选。
 
考察内容及标准: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方面进行考察。
 
1.近三年(2021年—2023年)履职考核:按考核等次计分,优秀1年计2分,合格1年计1.5分。
 
2.综合奖:校级(中心学校、初级中学、县直学校)计0.2分、乡(镇)级计0.5分、县级计1分、市级计1.5分、省级计2分、国家级计3分,以最高项计分,不重复计分。注:综合奖指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师德标兵、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同类别的表彰奖励。以上奖励加分仅限于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国家机关或学校的表彰奖励,其他表彰奖励不予加分。
 
3.教学技能类奖:校级(中心学校、初级中学、县直学校)计0.2分、乡(镇)级计0.5分、县级计1分、市级计1.5分、省级计2分、国家级计3分,以最高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4.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县级计1分、市级计1.5分、省级计2分、国家级计3分,以最高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5.参加由学校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立项的课题研究,经专家鉴定结题有结果的:
 
主持人:国家级2分,省级1.5分,市级1分,县级0.5分,校级0.3分。
 
课题组成员:国家级1分,省级0.8分,市级0.6分,县级0.4分,校级0.2分。
 
6.近三年(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2023-2024学年)任教学科高考、学业水平考试、县统测、市统测平均分每高于全县平均分一年加1分。报考未参加高考、学业水平考试、县统测、市统测学科岗位的教师,依据近2年教学成绩、工作业绩等综合情况,由领导小组确定拟调动人选。
 
十、体检及尿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组织拟调动人选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含尿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十一、调动审批
 
(一)拟调动人员按程序报请县人社部门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二)调动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由调入学校聘任,按聘任后的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十二、人员递补
 
因个人自愿放弃,考察、体检、尿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按照总成绩、考察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调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调动的;
 
(三)拟调动人选放弃调动的;
 
(四)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调动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三、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及资格初审人员,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同时追究本人和所属学校领导的责任。
 
(二)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三)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遴选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施甸县纪委监委对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违反遴选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十四、重要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据实填写个人信息,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凡不据实填报信息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二)本次遴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参加考试教师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上当受骗。
 
十五、本方案由施甸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施甸县教体局人事股 0875-8126705
 
监督电话:施甸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0875-8121185
 
附件:
 
 
 
 
中共施甸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