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云南 > 保山

报名入口

2024年云南保山教育研究院考试选调教研员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1 13:35:11

保山教育研究院2024年公开考试选调教研员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保山教育发展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保山教育研究院教研队伍建设,按照《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调配工作的通知》(保人社联〔2020〕17号)等规定,经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同意,决定公开考试选调教研员6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面向云南省内教体系统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公开考试选调。
 
二、计划和岗位
 
保山教育研究院公开选调教研员6个岗共6人,具体岗位详见《保山教育研究院2024年公开考试选调教研员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云南省内教体系统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
 
(二)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符合条件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
 
5.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对应岗位资格条件;满足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身体健康。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调配工作的通知》(保人社联〔2020〕17号)规定:“乡镇(街道)的新录用人员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市级及县级的新录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特岗教师的最低服务年限从批准转聘为正式在编教师之日起算”;
 
4.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5.新招聘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6.按照《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保人社联〔2020〕3号),需要回避的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公告发布。7月31日(星期三)在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和保山教育研究院微信公众号以及市级相关平台,发布《保山教育研究院2024年公开考试选调教研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起至2024年8月9日(星期五)17:30止,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间的不予受理。报考者填写《保山教育研究院2024年公开考试选调教研员报名表》(附件2),按《保山教育研究院2024年公开考试选调教研员材料清单》(附件3)准备相关材料扫描后发到报名工作邮箱:bssjyjxyjs@163.com,邮件名格式为:选调岗位+姓名。资格复审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报名的具体要求如下: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收任何形式的纸质材料报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需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3)报考人员应仔细核对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应符合所报考的公开选调岗位规定的专业。如不符合,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报考人员年龄计算、最低服务年限截止时间为报名当天。
 
(5)报考人员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查方面的问题(如:专业等),可直接联系选调单位或保山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咨询。
 
3.资格审查。由保山教育研究院负责,资格审查结果由保山教育研究院及时反馈考生。
 
(三)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考试前1天到保山教育研究院(保山开放学院、保山广播电视大学)党政办公室(2—19)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考试由保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免笔试;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
 
(2)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
 
(3)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之一;
 
(4)参加州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学科教学技能竞赛或学科课堂教学比赛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5)公开出版教育教学研究专著1部,或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独创性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2篇及以上的。公开出版的专著,是指取得ISBN标准书号并出版发行的学术著作,凡论文汇编、以笔名或单位名义出版发行的书籍,均不属于此次免笔试的范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是指在取得国统一刊号(CN)或国际统一刊号(ISSN)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凡在增刊、专刊、特刊上发表的论文,均不属于此次免笔试的范围。
 
2.笔试。
 
(1)开考原则。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笔试。被取消笔试的报考人员符合岗位调剂的可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内容和形式。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且需要参加笔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占90%、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占10%。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3)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24年8月13日(星期 二)下午14:30-16:30。笔试地点:保山教育研究院。
 
(4)其他。笔试当天考生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除经审核免笔试的以外,未参加笔试的考生视为放弃。报考人员自带笔试考试用品。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如手机、电子手表、电子手环等)带至座位。凡发现将上述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及时在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和保山教育研究院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布。
 
(6)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保山市教育体育局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公布。
 
3.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保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
 
(2)资格复审人员确定:
 
①笔试人员按照选调岗位人数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②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免笔试人员。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等另行通知。
 
4.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选调岗位人数与面试人员达不到1:2的比例,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按1:1比例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教育政策研究教研员和项目研究教研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其他教研员岗位面试均采用说题或说课(占50%)+阐述个人教研工作理念和设想(占35%)+问答(占15%)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题面试题,以加试成绩高者胜出。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选调环节。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每个选调岗位按考生的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不计入)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与岗位选调人数的比例为1:1。体检由保山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时必须做毒品尿样检测,被公安机关认定为吸毒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公开选调环节。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保山教育研究院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档案,核实报考人员报名时所填基本信息的真实性。考察对象所在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的实际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公开选调环节。
 
3.公示、办理相关手续。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公开考试选调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并在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和保山教育研究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报批并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若出现考察、体检或公示不合格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五、选调纪律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公开选调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重要提示
 
(一)公开选调的有关信息通过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和保山教育研究院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报考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未尽事宜由保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与师资工作科赵老师:0875-2122926
 
保山教育研究院何老师:0875-2225017
 
监督电话:中共保山市纪委保山市监委派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75-2136382
 
附件: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