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2024年公开选调教研员和教师的通告
隆阳区2024年公开选调教研员10人,教师155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隆阳区辖区学校符合选调基本条件和选调岗位其他条件的在职在编教师,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选调岗位
隆阳区2024年公开选调教研员10人,教师155人,选调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教研员10人。其中:教育教师发展中心10人。
小学98人。其中:实验教育集团16人,示范教育集团33人,永昌教育集团12人,青华海教育集团29人,九隆教育集团8人。
初中35人。其中:区一中7人,保八中10人,保六中11人,田家炳中学1人,保七中5人,胡家中学1人。
高中22人。其中:区一中5人,保八中5人,民族中学9人,保七中3人。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选调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近三年履职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除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
2.获得国家级或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荣誉称号之一。
3.参加省部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教师素养大赛或课堂教学竞赛等荣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之一(比赛中需有现场课堂教学比赛环节)。
4.获得州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荣誉称号之一。
5.参加州市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教师素养大赛或课堂教学竞赛等荣获一等奖或二等奖(比赛中需有现场课堂教学比赛环节)。
6.参加县区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教师素养大赛或课堂教学竞赛等荣获一等奖(比赛中需有现场课堂教学比赛环节)。
7.上一年绩效考核分达到所在学校排名前30%(小数点全入)以上的(中心学校工作人员以所学专业进行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和信息技术专业教师上一年绩效考核分达到所在学校排名前50%(小数点全入)以上。
8.所教学科以2023年春季学期、2023秋季学期或2024年春季学期(其中一次)区级及以上期末统考综合评价排位为准。小学教师所教学科在全区平均值以上且在本乡镇(街道)排位前四分之一(小数点全入)以上;初中教师所教学科在全区平均值以上且排位前四分之一(小数点全入)以上(现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以所学专业报考;所学专业与岗位表中专业不一致的,以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区一中、保八中、民族中学、田家炳中学、保七中和实验中学报考高中岗位的教师,所教学科在全区排位前二分之一以上,其他学校报考高中岗位的教师,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按照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不受成绩限制)。
9.所教学科2024年春/秋季学期区级及以上期末统考综合评价排位较2023年春/秋季学期提升幅度较大或2023年春/秋季学期区级及以上期末统考综合评价排位较2022年春/秋季学期提升幅度较大(春季对春季,秋季对秋季)。小学提升30名次及以上;初中提升15名次及以上;高一、高二年级提升5名次及以上,高三年级高考成绩较上年市级监测成绩平均分提升5分及以上。
(三)免专业能力测试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免专业能力测试:
1.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
2.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之一。
3.参加州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教师素养大赛或课堂教学竞赛等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比赛中需有现场课堂教学比赛环节)。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近3年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人员。
4.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6.新招聘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治对象的人员。
8.不满服务期的:《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隆办发〔2021〕82号)关于服务期的规定:乡镇(街道)的新录用人员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市级及县级的新录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特岗教师的最低服务年限从批准转聘为正式在编教师之日起算;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全科医生的最低服务年限从招聘为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之日起算。因工作调动,在现工作单位工作不满1周年的人员。
9.2023年高中分流教师。
10.其他不宜调动的情形。
五、选调方式
本次选调采用直接进行教学技能测评和专业能力测试+教学技能测评方式进行。
(一)符合免专业能力测试条件的选调人员,采用直接进行教学技能测评的方式进行选调。
(二)其他选调人员,采用专业能力测试+教学技能测评的方式进行选调。
六、选调程序
(一)发布通告
2024年8月5日,在“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时间
2024年8月7日09:00至8月8日17:00。
(三)报名方式
本次选调采用个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隆阳区2024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符合选调条件的佐证材料。
(四)准考证领取
时间:2024年8月9日15:00至17:00
地点:隆阳区教育体育局(二楼人事股)
领取方式:以学校为单位进行领取。
(五)专业能力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开考比例不低于2:1(含免试人员),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报请招聘领导小组同意,以实际报名人数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时间:2024年8月10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专业能力测试由隆阳区教育体育局按相关保密程序组织命题、制卷、阅卷,实行集中闭卷考试。试卷内容按《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22版)》《普通高中课程标准(2017版2022年修订)》分学段、学科设计,教师素养占比20%,学科素养占比80%,满分100分。
专业能力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卷面总分的70%,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选调环节。
专业能力测试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可以向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申请查疑。
(六)确定教学技能测评人员。同一岗位免专业能力测试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教学技能测评。其他选调人员根据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选调人数1.5:1(小数点全入)的比例确定进入教学技能测评人员。
(七)教学技能测评
时间及地点:2024年8月13日(星期二)上午8:30保山市第六中学进行。
教学技能测评以说课+说题方式进行,准备30分钟,说课10分钟,说题5分钟,满分为100分,当场评分。教学技能测评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75分及以上为合格。教学技能测评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选调环节。
1.高中教师岗位(含教研员),说课内容为高中二年级教材(报考岗位对应学科)。
2.初中教师岗位(含教研员),说课内容为初中八年级教材(报考岗位对应学科),化学岗位说课内容为初中九年级教材。
3.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小学信息技术岗位(含教研员),说课内容为小学六年级教材(报考岗位对应学科)。
4.小学音乐岗
测评方式:说课+专项技能展示。分值100分。
(1)说课(占比50%)。
根据《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和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音乐教材重点现场抽取课题,考生备课20分钟,说课10分钟。
(2)专项技能展示(占比50%)。
展示内容,现场抽取。(声乐、舞蹈和键盘三选二。)
5.小学体育岗
考试方式:说课+专项技能展示。分值100分。
(1)说课(占比50%)
根据《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中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教学重点现场抽取课题,考生备课20分钟,说课10分钟。
(2)专项技能展示(占比50%)。
展示内容,现场抽取。(1.球类展示:排球、篮球、足球任选一种;2.田径类展示:跑步(男1000米,女800米),立定跳远,铅球投掷;3.综合类展示:体操、武术和健美操任选一种。)
6.小学美术岗
考试方式:说课+专项技能展示。分值100分。
(1)说课(占比50%)。
根据《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和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音乐教材重点现场抽取课题,考生备课20分钟,说课10分钟。
(2)专项技能展示(占比50%)
展示内容,现场抽取。(1.软笔书法;2.素描。)
(八)确定考察人选
免专业能力测试人员优先确定为考察人选,并按照教学技能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优先选岗。剩余岗位数由其他选调人员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能力测试×50%+教学技能测评成绩×50%)按同一岗位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岗。如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教学技能测评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教学技能测评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都相同的,加试一题,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进入选岗程序的报考人员,按照规定程序选岗,不得放弃选岗,私自放弃的处以五年禁考。
(九)考察、体检和公示
1.考察:由隆阳区教育体育局负责,选调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员;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体检:考察通过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
3.公示及办理有关手续: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和岗位要求,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后,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在“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或提供虚假成绩的,取消选调资格。
4.调到新单位人员,必须与单位签订3年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内不得申请调动,5年内不得申请调出隆阳区。
七、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调岗位出现空缺的,经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一)拟调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调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调人员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调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选调资格。
(二)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选调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选调中如遇其他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依法依规研究决定。
九、本通告由隆阳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业务咨询电话:0875—2160711
监督举报电话:0875—2122456;0875—2122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