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按照《龙陵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录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龙机编办发〔2022〕47号)要求,结合龙陵县卫生健康系统的工作实际,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第二批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24年龙陵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第二批编外人员8个岗位23人。招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龙陵县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第二批编外人员招聘岗位设置表》(附件2)。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人员;
4.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年龄要求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当天。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发布公告。2024年11月13日在“龙陵县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0日08:00—17:30在各招聘用人单位进行现场报名,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院办(龙陵县镇安镇正街),高老师,联系电话:0875-3126080;
龙陵县龙江乡中心卫生院院办(龙陵县龙江乡赧等街),王老师,联系电话:0875-6830135;
龙陵县象达镇中心卫生院院办(龙陵县象达镇象达社区象达街子),段老师,联系电话:0875-6850247。
龙陵县平达乡中心卫生院院办(龙陵县平达乡平达老街1号附6号),王老师,联系电话:0875-3127995;
龙陵县木城乡卫生院院办(龙陵县木城乡木城街子),熊老师,联系电话:0875-6810044;
龙陵县碧寨乡卫生院院办(龙陵县碧寨乡碧寨街子),洪老师,联系电话:0875-3128166;
龙陵县腊勐镇卫生院院办(龙陵县腊勐镇腊勐新街),张老师,联系电话:0875-6880324;
报名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龙陵县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1)原件。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习活动经历证明(包括担任学生会干部、党(团)组织干部、班干部经历,因学习成绩优异获奖学金等证书)、外语水平、计算机等级、所获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3)岗位有明确要求的或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考试通过还未领取证书的需提供成绩通知单。
(4)岗位有明确要求或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就业见习、进修、工作经历证明。
2.资格审查。由各用人单位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条件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相应资格。
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本人必须亲自到场进行资格审核,所有材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2)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充分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3)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五、考试及相关程序
(一)学习及从业经历综合量化评分。根据现场资格审核情况,由各用人单位按《龙陵县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第二批编外人员招聘学习及从业经历综合量化评分细则》,查阅个人信息进行学习及从业经历量化评分,评分结果在笔试前完成并进行公示。
评分标准依据包括:
1.符合相应的招聘条件及范围。
2.查阅相关资料:(1)学习活动经历(包括担任学生会干部、党(团)组织干部、班干部经历。(2)受表彰奖励情况(因学习成绩优异获奖学金及个人工作表现优秀获受表彰情况等)。(3)学历层次。(4)院校层次。(5)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6)外语水平。(7)计算机等级。(8)从业工作经历(包括就业见习经历、岗位进修学习经历、岗位工作经历)。
(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所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2日(星期五)09:00—11:00,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考生成绩=笔试成绩×50%+学习及从业经历评分×50%。考生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若成绩出现并列时,以学习及从业经历评价得分高者胜出。
(四)资格复审。由各用人单位负责对综合成绩高者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体检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环节。复审时要求本人到场并提供原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公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
(五)体检。用人单位组织体检对象在县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察由用人单位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将通过龙陵县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聘用。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填写《龙陵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增员备案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委编办备案。聘用后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薪资待遇按招聘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中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
(二)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五)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六)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其他事项:若发布公告后没有报名对象,用人单位岗位特别需求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采取直接面询的方式进行招聘。
七、纪律监督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
中共龙陵县纪委龙陵县监委监督举报电话,0875—12388。
附件1:龙陵县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2:龙陵县卫健系统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设置表.xls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