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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招聘教师9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14 09:06:35

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2022年10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山市公安局转发<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保人社联〔2016〕24号)、《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到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保人社联〔2020〕18号)和《保山市教育体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保山第一中学引进优秀教师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教体发〔2021〕124号)等文件精神,经保山市教育体育局、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将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2022年10月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岗位

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2022年10月公开招聘教师9个岗位共9人,具体岗位如下:

招聘岗位

人数

学历

专业

年龄

其他条件

备注

语文教师

1

本科及以上

各学科相关专业

35岁及以下

1.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2021年以来未就业的公费师范本科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双一流”大学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不再限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在限定2021年以来未就业毕业生)。

2.具有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双一流”高校毕业生需在入职1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需与招聘岗位相符或相近。

2023年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数学教师

1

英语教师

1

物理教师

1

化学教师

1

生物教师

1

政治教师

1

历史教师

1

地理教师

1

注:报考人员对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不清楚的,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21年以来未就业的公费师范本科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双一流”大学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不再限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在限定2021年以来未就业毕业生)。

报名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报名当天。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资格、年龄条件;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2年10月13日在保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保山市教育体育局网页、保山新闻网、保山发布和保山一中校园公众号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28日17:30。

应聘者将报名表及个人简历电子版(扫描件)通过网络发送至bsyzxb@126.com,应聘者电子简历应包含以下内容: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工作经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均须教育部认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学习活动经历(包括担任学生会干部、党(团)组织干部、班干部经历,因学习成绩优异获奖学金等证书)、计算机等级、普通话水平、外语水平、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等扫描件,上述材料电子版请汇总为同一文档并转换为PDF格式,未按要求格式提交材料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2021年、2022年毕业生考试前审核原件,2023年毕业生可到资格复审时提供。

2.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不接受来信、来电等其他方式报名。

(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并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由保山第一中学负责,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名单将于2022年10月31日在保山第一中学网站公布并电话通知,同时将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四)考试

1.笔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均参加笔试。试题由保山一中组织专家命题,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和教法技能,成绩达到总分的60%即为笔试合格。

2.面试。笔试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面试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题,实行量化打分,60分钟准备时间,以40分钟课堂的方式讲授面试内容,同一岗位到同一层次班级授课。讲课结束主考官可根据课堂情况提问。面试成绩满分100分,9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全部面试结束当场宣布成绩,7位面试考官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剩下5位面试考官的平均分。

(五)实习量化。面试合格人员参加保山一中为期一周的跟班实习,由保山一中指定班主任和年级备课组围绕教师专业素养、教学常规、班主任工作等项目对其进行综合考察,得出量化评价成绩,满分100分。实习量化成绩8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签约对象。

(六)确定签约对象。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实习量化评价成绩得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实习量化评价成绩×50%。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并且出现了需要加试的情形,则加试一题,加试成绩高者胜出。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签约人数1:1的比例依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签约对象。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和保山第一中学与被签约对象现场签订聘用协议书。

(七)资格复审。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市公安局、市教育体育局等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对签约对象持有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本人有效身份证等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待定,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体检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八)体检。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时间待定。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照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将组织体检对象在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考察。由保山第一中学负责,具体时间待定。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公示。经保山市教育体育局、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通过保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

(十一)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拟聘用的人员,由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提交书面聘用意见报保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由保山一中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试用期1年。

1.聘用后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新聘用教师的有关政策和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2.聘用后,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10万元、15万元。

3.聘用人员符合《保山市“兴保英才计划”实施办法》规定引才条件的,按文件规定执行,不再享受其他引才政策。

4.学校提供临时住房。

六、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市教育体育局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学校可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参加招聘工作的人员进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和实习)现场前,需配合进行体温测量,并出示“疫情防控行程卡(短信或行程卡、24小时内行程卡截图均可)”和考试前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笔试、面试和实习)。

(二)1个月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需如实提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和相关材料。

(三)如考试(笔试、面试和实习)当天有发热(>37.3℃)、或有呼吸道等相关症状的人员,应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报考人员坚持参加考试(笔试、面试和实习),届时单独进行安排,并于考试(笔试、面试和实习)结束后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四)进入考试(笔试、面试和实习)现场后需全程佩戴口罩。

(五)疫情防控实行属地化管理,报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隆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最新的疫情防控措施要求,上述疫情防控要求若与我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不一致,将按照我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执行,隆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875-2162575。

九、联系方式

保山第一中学联系人及电话:

张老师:0875-2146298,18987504611

邮 箱:bsyzxb@126.com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联系人及电话:

杨老师:0875-2122926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及电话:

李老师:0875-2162447

监督电话:

中共保山市纪委保山市监委监督举报电话 0875-12388

十、未尽事宜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山市教育体育局、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