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镇安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通告
因工作需要,经镇安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录的办法,面向全县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镇财政所统管会计岗1人;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服务岗2人(男女各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岗位及专业要求
1.镇财政所统管会计人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本科在读人员),会计专业、财务管理或具备从事财务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验。
2.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服务人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本科在读人员),专业不限。
(二)其他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龙陵县户口(以户口簿为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及以后出生);
3.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和文字写作能力,灵活性强,具有较好的职业素养;
4.身体健康,经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5.同等条件下有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
6.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满一年的优先;
7.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精神病史的不得录用;
8.有吸毒及其他违法犯罪记录的不得录用;
9.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通告
镇安镇人民政府网、五彩镇安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阶段
报名和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不得委托他人报名,所需证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1日至10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镇安镇人民政府党政办(三楼1-309室)。
3.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簿或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2)最高学历毕业证书;
(3)本人近期白底彩色1寸免冠照片3张;
(4)报名和资格审查表(应聘者提前下载或现场领取填好个人信息,到辖区派出所进行审查);
(5)其他岗位要求的材料。
4.在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过程中,凡具有不得应聘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1.笔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进入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
(2)内容和形式。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限60分钟,满分100分。报考镇财政所统管会计岗位人员进行财务知识测试,报考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服务岗位人员进行行政综合能力测试。
2.面试:以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由镇党政办组织实施。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胜出;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相同的,则加试一题,以加试成绩高者胜出。
(四)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凡不能按时参加体检或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由镇安镇人民政府在镇人民政府网、五彩镇安微信公众号发布,镇人民政府通告栏张贴,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未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镇政府进行分配、签订聘用合同。
五、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财政所统管会计人员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由镇级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工资3800元/月(基础工资2000元/月,岗位补贴1800元/月),含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
(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员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由镇级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工资3200元/月(基础工资2000元/月,岗位补贴1200元/月),含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
镇安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