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中医医院长期招聘合同制临床医生的公告
为适应医院发展需要,保山市中医医院拟面向社会长期公开招聘合同制临床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三)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二、招聘岗位
备注: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可结合岗位情况放宽年龄和学历限制。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招聘期限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现场报名,材料顺序为报名表(详见文末附件)、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
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保山市中医医院门诊综合楼六楼人事科(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3号)。
(2)网络报名:将报名资料按现场报名材料顺序扫描形成1个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84912705 qq.com)进行报名,邮件标题请注明“医疗岗1/医疗岗2+姓名”。
2.招聘期限:本招聘公告长期有效,医院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分批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二)资格审查
医院对照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与后续考核。资格审查贯穿招录活动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形或弄虚作假的情形,均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视报名情况而定,考核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视为放弃。
(四)资格复审
医院将以电话形式通知拟录用人员,本人携带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到医院现场,由人事科及归口职能科室对照岗位招录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员进入后续环节。
(五)体检
组织拟录用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考察
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录用人员,在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我院编外人员录用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待遇按医院合同制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执行,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按医院同工同酬人员待遇执行(1.同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及规培合格证;2.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资格;3.具有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四、工作咨询及监督
咨询电话:保山市中医医院人事科:江老师0875-2135177
监督电话:保山市中医医院纪检监察室:0875-2135177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保山市中医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保山市中医医院
2023年3月7日
附件:保山市中医医院2023年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 定稿.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