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博物馆(保山市文物管理所)关于2023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现将保山市博物馆(保山市文物管理所)2023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岗位
公益性岗位3人。
招聘对象
(一)保山市户籍,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目前登记为失业状态,且在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系统自动计算连续失业满一年的人员,并提供满一年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三)符合其他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
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文博工作,身体健康;
(二)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考试成绩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四)体貌端庄、气质好、形象佳,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
(五)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掌握一定摄影技术,熟练操作excel、word等计算机办公软件。
招聘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一)公告发布:在保山博物馆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并将招聘公告粘贴在保山市博物馆正门前。
(二)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1月10日。
(三)报名地点:保山市博物馆(保山市文物管理所)三楼综合部(隆阳区永昌文化园4号 三馆广场)。
(四)报名时需提供个人简历一份(附彩色免冠一寸近照)、身份证(户籍证明)、最高学历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和初步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查阅个人信息后择优按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六)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考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七)确定招聘对象: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对象。经体检合格的作为考察人员,考察合格的由保山市博物馆(保山市文物管理所)与拟招录对象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书》。
(八)待遇:试用期一个月,工资待遇为2000元/月(不含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试用期满,符合单位要求,确定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工资待遇3000元/月(不含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单位购买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即:五险一金),特殊岗位适度调整岗位工资;正常或轮班双休、加班补休。
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实行回避制度。
(三)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联系人:舒老师(联系电话:0875—3139372、13577550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