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聘用人员主要从事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相关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遵守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工作、品行端正,做事认真、乐于奉献,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三)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专业:文秘专业。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office等相关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
(四)身体健康,经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五)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劳动者,可以申请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登记)
1. 具有云南省城镇区域户籍;
2.已办理失业登记,且处于失业登记有效状态;
3.符合以下条件的任意一条:
1) 零就业家庭人员;
2)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 男年满 50 周岁和女年满 40 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4) 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 连续失业 1 年以上登记失业人员;
6) 连续失业 6 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 连续失业 3 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六)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15日止。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需携带《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户口本、有效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本人小一寸白底照片1张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现场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15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资产管理股(隆阳区同仁街33号)。
报名联系电话:0875-2127577、15308759995
五、考试
(一)资格审查和初步确定面试人员。
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电话或短信通知准予进行笔试。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组织计划、人际关系处理等基本素养。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四)确定招聘对象。
按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对象进行体检,参照国家企事业单位录用人员政审和体检程序、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政审对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形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待遇及合同签订
(一)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聘期不超过三年(根据享受公益岗位补贴时长计算),工资待遇为30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同时承担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公务出差按相关规定报销差旅费,本单位不提供食宿。
(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2400元。
七、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参加报名时应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本人小一寸白底照片1张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本次招聘如无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报名应聘,直至招聘到位为止。
(三)原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此次招聘。
九、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