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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云南楚雄州禄丰市招聘高中教师紧缺人才1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8 11:47:26
  禄丰市2024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楚雄州基层招聘引进人才办法(试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楚人社发〔2013〕16号)精神,经禄丰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市教育体育系统招聘高中教师紧缺人才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禄丰市教育体育系统招聘高中教师紧缺人才15名。具体为:禄丰市第一中学6名、禄丰市广通中学4名、禄丰市职业高级中学5名。详见《禄丰市2024年高中教师紧缺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凡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禄丰市2024年高中教师紧缺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要求具体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4年8月31日以后至2006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
 
  4.禄丰市第一中学教师岗位需研究生或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大学)本科相关专业毕业生。禄丰市广通中学、禄丰市职业高级中学教师岗位需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详见《禄丰市2024年高中教师紧缺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5.具有相应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应聘禄丰市职业高级中学工商管理、表演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高中或中职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否则届时将解除聘用合同)。
 
  6.具有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学科教师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或在校期间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未解除处分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纪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吸毒人员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截至2024年8月31日,楚雄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不满服务期的;
 
  5.国家和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3月5日00:00至2024年3月10日17:59止。
 
  2.报名方式
 
  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将《禄丰市2024年高中教师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样表见附件2,应届毕业生“大学证明栏”的录取批次、是否属于师范类、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情况、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须由学校填写完整,并加盖大学公章;往届毕业生提交大学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可不填“大学证明栏”)、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往届生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书(英语教师岗位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中共党员证明材料(政治教师岗位提供)制作成PDF文件发至报名邮箱(邮箱号见附件3)。
 
  3. 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其中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需注意报名起止时间,在报名时间段之外的报名一律无效。应聘人员所填信息、所留号码、必须真实准确无误,若所填信息错误或所留号码错误,导致初审不合格或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若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3月11日前。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应聘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范围对象和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应聘的其他要求。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认定结果,因本人不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弄虚作假或不按要求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资格初审结果将以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本人。3月12日14:00前未收到电话通知的报名人员请于3月12日内与招聘单位联系。
 
  禄丰市第一中学岗位不限开考比例;禄丰市广通中学、禄丰市职业高级中学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到3:1的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综合素质考评
 
  1.禄丰市第一中学教师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大学(研究生)期间学习成绩单,平均分满分计80分(得分=平均分×0.8),研究生专业与本科专业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专业计10分,985、211大学研究生毕业计5分,研究生专业为师范类专业计5分;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计20分。根据综合素质考评得分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的6倍直接参加复试。进入复试人员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
 
  2. 禄丰市广通中学教师岗位、禄丰市职业高级中学思想政治教师岗位:直接进行初试,不进行综合素质考评。
 
  3.禄丰市职业高级中学职高工商管理、职高表演、职高体育教师岗位:根据应聘人员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学分绩点满分计40分(得分=平均绩点×4+20);平均分满分计40分(得分=平均分×0.4);学位满分计10分(硕士计10分、学士计5分,取最高分、不累加);985、211大学计5分、一本专业计4分,取最高分、不累加;师范类专业计5分。根据综合素质考评得分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的10倍参加结构化面试、特长展示。进入初试人员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
 
  4.本《公告》涉及的大学平均分、大学平均学分绩点、大学录取批次、是否属全日制专业、是否属师范类院校等信息,应届毕业生以所读大学在《报名表》(附件2)“大学证明栏”的证明为依据,并由招考单位按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招生计划》进行核实;往届毕业生的平均分、平均学分绩点以所读学校加盖公章的《成绩单》为依据,录取批次、全日制、师范类院校由招考单位按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招生计划》进行认定。
 
  (四)初试
 
  1.初试科目
 
  禄丰市广通中学高中语文、高中政治、高中地理、高中物理、禄丰市职业高级中学职高工商管理、职高表演、职高体育、职高思想政治需进行初试。禄丰市第一中学教师岗位免初试,直接进入复试。
 
  2.初试时间
 
  禄丰市广通中学高中语文、禄丰市职业高级中学职高工商管理、职高表演、职高体育2024年3月14日上午8:30;禄丰市广通中学高中政治、高中地理、高中物理、禄丰市职业高级中学职高思想政治2024年3月15日上午8:30。
 
  3.初试地点
 
  禄丰市第一中学。
 
  4.初试方式
 
  (1)禄丰市广通中学高中语文、高中政治、高中地理、高中物理、禄丰市职业高级中学职高思想政治: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普通高考相应科目内容。按招聘计划的3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 人员一并进入复试。进入复试人员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
 
  (2)禄丰市职业高级中学职高工商管理教师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面试时间10分钟;禄丰市职业高级中学职高表演、职高体育教师岗位采用特长展示的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特长展示20分钟,由应聘人员自选3个及以上的擅长的表演、体育项目进行展示。结构化面试、特长展示成绩100分,7位评委当场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为结构化面试、特长展示成绩(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按招聘计划的3倍依据结构化面试、特长展示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 人员一并进入复试。进入复试人员由招聘小组在初试现场通知。
 
  (五)复试
 
  1. 复试时间、地点
 
  2024年3月19日在禄丰市第一中学进行。
 
  2.复试方式
 
  考生凭身份证参加复试。复试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复试满分为100分。说课内容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1-3年级教材中的内容,每位应聘人员备课60分钟(其中备课50分钟,复印说课稿5分钟、到考室候课5分钟),说课时间10分钟,7位评委当场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为复试成绩(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复试成绩由招聘领导小组在复试现场通知。复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聘用程序。
 
  (六)资格复审
 
  1. 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综合成绩=复试成绩+加分。加分内容:985、211大学硕士学位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学士学位加7分,硕士学位、985、211大学学士学位加6分,一本专业学士学位加5分、二本(含三本)专业学士学位加3分,取最高分、不累加;师范类专业加2分;英语教师岗位英语四、六、八级证书分别加1、2、3分,取最高分、不累加。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果综合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高、初试成绩高、考生户籍地为禄丰市、考生户籍地离工作单位近的顺序优先确定拟聘者。
 
  2.资格复审在复试结束后进行,由禄丰市教育体育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的主要证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研究生含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英语等级证书(英语教师岗位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材料(政治教师岗位提供)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审核报考人员是否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具体条件,凡不具备招聘条件中的任何一项或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材料的,即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体检、考察资格。
 
  (七)体检、考察及聘用
 
  1.体检
 
  由禄丰市教育体育局及用人单位组织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到定点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作为考察人选。
 
  2.考察
 
  体检合格进入考察政审,由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禄丰市教育体育局及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招聘基本条件,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岗位匹配程度,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了解掌握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要求审核应聘人员档案、查询被执行失信记录、违法犯罪等情况。
 
  3.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聘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拟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及以上人员转正后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属于国家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12个月)以上方可申请调动或辞职。
 
  公示期满未发现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并签署意见盖章,禄丰市教育体育局审核,按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上岗。
 
  (八)递补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考察及体检等环节有不合格、逾期未参加、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岗位,可按照该岗位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但复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再递补,开始公示后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注意事项
 
  (一)考生纪律要求
 
  1.考生提交的应聘材料务必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考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核小组要求
 
  1.考核过程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招聘流程及程序。
 
  2.参加考核人员必须遵守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依法办事。
 
  3.参加考核人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的,应当主动回避。
 
  4.对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行政处理。
 
  (三)监督指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在市人大、市政协、市纪检监察机关以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下进行,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禁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禄丰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特别提示: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禄丰市教育体育局:0878-4121330)。
 
  五、监督举报电话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4127878)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3389685)
 
  附件:
 
 
 
 
  禄丰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