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南华县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录用。
二、岗位及要求
岗位一
驾驶员
1.年龄在22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无纹身。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管理处罚及刑事处罚;
2.持有B1或A1或A2驾驶证;
3.具有高中(中专)同等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
岗位二
驾驶员1名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无纹身。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管理处罚及刑事处罚;
2.持有C1驾驶证;
3.具有高中(中专)同等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
岗位三
书记员2名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无纹身。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管理处罚及刑事处罚;
2.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
3.具有一定专业能力,可以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速录、速记技能;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报名及考核
本次招聘报名实行现场报名和投递电子邮件结合现场确认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至5月17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周末除外。
2.现场报名地点:南华县人民法院安检室。
3.现场报名时应提交审核的材料: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人简历一份;岗位一和岗位二还应提交本人的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投递电子邮件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至5月17日24时。投递时将本人的身份证(正反面)、驾驶证(含副页,驾驶员岗位提供即可)、学历证书、个人简历扫描保存为jpg格式后打包命名为“XXX报名资料”后发送到电子邮箱:896458787@qq.com(投递邮件报名成功后需在开考时带齐相关证件原件到现场确认)。
6.报名截止后,将择期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测试,确定体检、政审人员,择优聘用。
7.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无误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凡查实与实际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待遇及劳动合同履行模式
拟录用后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含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试用期满合格的,驾驶员月工资3500元左右、书记员月工资4000元左右,(含单位缴存的工伤、医疗、养老、生育、失业保险,及个人缴费部分);在职期间享有相关职业保障。
劳动合同履行模式为劳务派遣,派遣合同期限为一年(可连续签订多年)。合同期内违反用人单位管理规定或不胜任工作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878-7214019)。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华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