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为充实法院队伍人员力量,根据工作需要,永仁县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品行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3.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安排,无不宜担任聘用制人员的其他情形;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
5.具备履职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岗位招聘条件
1.具备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相关专业优先;
2.户籍不限,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1日后出生);
3.具备《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有关任职条件;
4.具备计算机操作、岗位速录速记及办公软件应用等必须的业务技能。
(三)不符合报名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并不予录用;已经录用的,一经发现,解除聘用合同: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少年管教、有吸毒史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用工单位辞退或者开除的;曾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4.道德败坏,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或职业道德的;
5.患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本次招聘岗位相关工作的;
6.本人或直系亲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血亲有被判处刑罚或者正在服刑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或直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其他不宜从事法院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说明
负责协助员额法官从事审判辅助性工作。
四、劳动报酬与社会保险
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试用期按合同签订时间执行,试用期工资1690元/月;试用期满合同期工资4000元左右/月(含单位及个人缴存工伤、医疗、养老、生育、失业保险费用),具体面议。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7日前(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永仁县人民法院4楼政治部407室。
3.报名联系电话:0878—6713277,15987201242,联系人:殷主任。
4.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好的《永仁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聘用申请表》和《干部信息采集表》。(表格下载方式如下:点击“文末附件”找到对应内容下载)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职业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半寸免冠照1张;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从业经历证明原件(仅需在职人员须提交)。
5.报名手续:报考人员需带齐报名所需材料,到永仁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永仁县法院政治部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选,适时开展面试。(面试时间待定)
(三)体检及政审
1.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体检规定组织实施。
2.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在体检、政审期间若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等情况,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四)办理招聘手续
劳务派遣公司与招聘人员签署用工协议,作为劳务派遣人员到永仁县人民法院相关岗位工作。
六、其他事项
1.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永仁县人民政治部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878—6721582
本公告由永仁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永仁县人民法院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