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公开招考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23名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楚雄高新区是1992年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云南省首批经济技术开发区,2014年被省政府认定为省级高新区,2018年2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全国第三家、云南省第一家设立在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国家级高新区。作为云南省重点支持的18个产业园区之一,楚雄高新区大力推动以生物医药、新材料产业为主导,绿色食品、绿色化工、先进制造为辅助的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近年来成功获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园区、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国家农村创新创业示范园区、云南省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全省第一批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全省第一个科技金融创新“指数贷”试点园区,已成为楚雄州工业经济发展的主阵地、科技创新孵化的排头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先行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
7.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条件。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且出示工作经历证明。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的,应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一并提供。其中年龄在35周岁以下指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指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曾受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纪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5年以内的人员,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四、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此次计划招聘23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楚雄高新区管委会2023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和专业技能岗位信息表》。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及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3年8月1日,在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ynck.cxz.gov.cn/)等平台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9日。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准确、规范、如实填报《楚雄高新区管委会2023年聘用人员招考报名表》《楚雄高新区管委会2023年聘用人员招考应聘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报名表》和《承诺书》)后,将报名材料按“《报名表》,《承诺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成果及获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证明材料”的顺序排列,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清晰彩色扫描件),文件名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发送到邮箱gxqrlzyfwzx@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不按以上要求发送邮件的不予审核报名资料。网络报名时间截至8月9日24时。
(2)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在楚雄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地址:楚雄紫溪大道225号),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休息。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根据所报岗位要求,下载填写《楚雄高新区管委会2023年聘用人员招考报名表》《楚雄高新区管委会2023年聘用人员招考应聘诚信承诺书》,并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成果及获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将上述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
凡应聘者均视为完全同意并理解《承诺书》所列条款,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报名时同步进行,主要通过查看报名人员证件原件、单位证明、网上查询等手段核实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审查其报名材料(包括各种证件、证书和证明材料等),报名时,应聘人员必须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写专业须按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名称)。报名人员信息提交后不得更改,其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应聘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交纳考试费每人50元。现场报名的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交纳;网络报名的,工作人员将在资格审核通过后回复邮件并发送交费二维码,可进行扫码交费(扫码交费前,请注意核实交费二维码为报名邮箱回复的邮件,注意防范网络诈骗)。交费完成后,视为报名成功。交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24时,过期未交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员名单将在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ynck.cxz.gov.cn/)进行公告。
准考证于2023年8月17日至开考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楚雄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领取(地址:楚雄紫溪大道225号)。通过网络报名的,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交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成果及获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
(四)笔试
岗位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3比例进行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开考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知识、综合基础知识、国家和地方时事政治、写作能力等。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参加笔试时,报考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在公告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时发布。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匹配度、综合分析、专业知识等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2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如报名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在公告笔试成绩时发布。
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100分,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具有与岗位匹配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综合成绩加5分(需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原件),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进行综合成绩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及政审
按照报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的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或政审不合格或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应聘的,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七)公示
根据报名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政审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ynck.cxz.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与楚雄高新区管委会下设的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享受楚雄高新区管委会现行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明确的福利待遇。
七、其他事项
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取消报名或录用资格。
(一)本次招聘公告通过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勿相信任何相关宣传推销材料,以免上当受骗。
(三)本招聘公告由楚雄高新区党群工作局、楚雄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78-3390510;0878-3397685。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有疑问的,可拨打电话咨询了解。
楚雄高新区聘用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