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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楚雄南华县人民法院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2 09:34:20

南华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充实警务保障力量,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南华县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男性司法警务辅助人员1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无纹身。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管理处罚及刑事处罚。 
 
(二)持有B1或A1或A2驾驶证。
 
(三)具有高中(中专)同等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由南华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组织实施,本着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统一考核,择优录取。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12月27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报名地点:南华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时应提交审核的材料:本人的身份证、驾驶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人简历一份。 
 
(二)考核方式和要求
 
1.报名截止后,择期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测试,确定体检、政审人员,在合格者中择优聘用。
 
2.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无误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凡查实与实际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工资待遇及合同履行方式
 
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含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试用期满合格的,与劳动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协议,作为劳务派遣人员到南华县人民法院工作,派遣合同期限为一年(可连续签订多年),月工资3500元左右(含单位缴存的工伤、医疗、养老、生育、失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承担);在职期间享有差旅费等保障。合同期内违反管理规定或不胜任工作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 “公开、公平、择优”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878-7221913)。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华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南华县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