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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云南大理漾濞县教育局面向县外选调教师4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4 13:39:16

漾濞县教育局2024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教师的公告 

 

为促进漾濞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持续推动“县管校聘”改革,落实省州县“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补足补齐师资短板弱项,加快教师队伍建设。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和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漾濞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调县外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选调岗位
 
1.学前教育教师岗位1人;
 
2.小学教师岗位29人:小学语文7人、小学数学7人、小学英语5人、小学音乐2人、小学美术2人、小学体育与健康2人、小学道德与法治2人、小学心理健康2人;
 
3.初中教师岗位7人:初中数学4人、初中英语1人、初中道德与法治1人、初中地理1人;
 
4.高中教师岗位8人:高中数学2人、高中物理1人、高中政治1人、高中地理1人、高中化学1人、高中音乐1人、高中美术1人。
 
三、选调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除漾濞县以外的全国在编在职教师。
 
四、选调条件
 
(一)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二)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和报考岗位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达二级乙等(语文科目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专业条件:学前教育,小学英语、小学音乐、小学体育与健康、小学美术、小学心理健康、小学道德与法治岗位,初级中学及以上学段岗位遵循学科对应原则,参加选调的教师所学专业应和选调岗位专业匹配;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岗位不受所学专业限制;如选调教师未进入所报岗位体检环节,则可根据情况调剂到所需岗位。
 
(四)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同意报考。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三年内年度履职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情形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在2024年7月30日00:00-7月31日24:00之间,选调人员将《2024年漾濞县教育系统面向县外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1,审核阶段需提交原件一式五份)、报考承诺书(附件2)、一寸白底彩照电子版、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公办学校在职在编证明、年度履职考核登记表(2021、2022、2023年度)、荣誉证书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打包命名为“姓名+选调岗位”报到漾濞县教育局人事股邮箱,邮箱地址:ybxjyjrshg@163.com。以上材料原件需要在资格审核阶段提交。
 
2.报名注意事项:
 
①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多报或重报,现任高中、初中教师符合条件的可报考初中或小学岗位。②报名时,参加选调人员提交的《2024年漾濞县教育系统面向县外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上应有所在中心学校(县属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人社部门签署的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③选调人员报名时一并提交《报考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当年报考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
 
(二)资格审核和准考证领取:请参加选调教师于2024年8月1日—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漾濞县教育局(漾濞县苍山西镇平政巷37号)进行资格审核和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核由漾濞县教育局人事股在监督组的监督下对参加选调教师的资格和现实表现进行审核。资格审查通过后,除因岗位取消改报外,一律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三)考试时间及注意事项:
 
1.面试时间:2024年8月6日。
 
2.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照准考证注明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考试,不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选调方式和程序
 
采取现实表现与面试评价相结合的办法。考核满分为100分,现实表现分数占考核成绩10%、面试分数占考核成绩90%。
 
(一)现实表现(10分)。根据参加选调教师近5年(2019-2023)受表扬情况进行评价计分。计分认可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人表扬,其中省部级计8分,地厅级计6分,县处级计5分,乡科级计3分,校级(中心校)计1分,同一年获得多个奖项不重复计分,按所获最高奖项计。现实表现累计得分不超过10分,成绩不折算,直接计入考核总分,由参加选调教师自评,所在单位审查,在资格审核阶段现场审核确认登记。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90%,折算后9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
 
考核成绩等于选调教师现实表现得分(不折算)与面试折算得分之和。选调教师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设岗人数等额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执行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在县级及以上公办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选岗。漾濞县教育局根据所辖学校教师紧缺情况设岗,进入该环节的选调教师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先后选岗,如出现空缺岗位,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岗位调剂的教师不参与选岗。
 
(五)入职查询和考察。对通过体检环节的选调教师,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入职查询和考察。
 
(六)公示。根据考核、体检、选岗、考察等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对拟选调人员在“漾濞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调动。选调人选确定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漾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由漾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七、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严肃、认真、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由漾濞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人社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公开选调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选调工作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教师,取消选调资格。
 
八、相关要求
 
(一)教师选调设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线为70分,考核成绩(现实表现得分+面试分数×90%)低于分数线的不予选调。
 
(二)公示无异议后的拟调入人员与县教育局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县管校聘聘用合同。
 
(三)选调期间,请参加选调教师保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如因参加选调教师通讯方式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选调教师自行承担。选调人员参加考试、体检期间食宿、交通、体检等费用自理,并注意来往途中安全。
 
(四)未尽事宜,请与漾濞县教育局联系。咨询电话:漾濞县教育局人事股0872-7523055;
 
邮箱地址:ybxjyjrshg@163.com
 
九、选调监督
 
选调过程全程接受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
 
监督电话:0872-7523048
 
 
附件2:报考承诺书
 
漾濞彝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