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住建局2023年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永平县住建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工作职责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10名,男女不限。主要从事岑秀公园管理工作等。工作地点为永平县岑秀公园。
三、招聘对象
永平县辖区内居住且为永平户籍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个人有就业意愿、以前没有做过公益性岗位、持有《就业创业证》的符合公益性岗位招聘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包括下列人员:
1.有劳动能力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2.城镇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
3.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已登记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
5.完全失去土地未就业的生活困难人员;
6.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失业人员(有残疾证明);
报名人员须在户籍所在地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原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期满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此次公益性岗位。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性格稳重,吃苦耐劳;工作适应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和学习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5日至4月20日
2.报名地点及方式
本次报名地点设在永平县住建局办公室,只接受现场报名。
联系地址及电话:永平县博南镇博南东路21号,0872-6520641。
3.报名需要的材料
(1)《永平县住建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
(5)本人《就业失业证》及复印件1份。
4.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人员将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通知面试时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面试
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应聘者进行面试,主要测评报名者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环境适应能力等,以及对职位的适应度和匹配度。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待遇及相关事宜
(一)拟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每月1600元+国家规定的相应保险,其他待遇由用人单位面议。
(三)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满三年后自动退出公益性岗位(最长安置三年,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附件:永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求职人员登记表求职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永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