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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南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聘用(任)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30 13:32:27

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任)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任)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任)人员20人,招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任)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3.身体健康、具备工作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专业能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综合管理类岗位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30日后出生)、全日制一本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类岗位要求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30日后出生)、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与岗位匹配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3.2023年7月30日前未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资格证书的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30日—2023年7月14日。
 
2.报名方式:采取以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用。报考人员填写《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任)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将填写完整的《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聘用(任)人员报名登记表》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以扫描的方式制作成电子文档(格式为JPG或PDF,图像清晰),打包压缩后上传至指定报名邮箱(rszp2323231@163.com)。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招聘岗位代码+毕业院校+专业+姓名”。未按要求上传的均视为报名无效;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资格;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对《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任)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有关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开始后,根据发布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名条件人选。存在报名资料不全、与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等情形的,不予通过。
 
六、招聘程序
 
(一)考试时间
 
考试招聘具体的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方式
 
招聘主要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出具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根据报名情况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
 
方式一: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小于3:1的岗位直接采用面试形式对报考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测评。面试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方式二: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大于或等于3:1的岗位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进行。笔试主要对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专业(或技能)素质、基本能力进行测评。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胜出。
 
在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在计算成绩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通过折算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三)体检
 
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参与后续的招聘程序。
 
(四)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任)人员,在"国家级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1.报考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任)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任)人选放弃聘用的。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任)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编制外人员,正式聘用后按《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聘用(任)人员薪酬待遇标准》执行。薪酬由岗位工资加绩效组成,购买五险一金。
 
七、招聘纪律
 
(一)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须自觉遵守回避规定、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如有违反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三)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招聘工作中反映的问题。
 
八、重要提示
 
(一)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二)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本公告,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考人员参加招聘报名、考试期间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并注意来往途中安全。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相关招聘工作进展情况、有关事宜在"国家级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微信公众号登载查询。报考人员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0872-2323231
 
监督电话: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0872-2329150
 
特此公告
 
 
 
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6月29日